女子考公务员笔试成绩第一仍害怕“不稳” 竟用毒品陷害竞争对手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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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女子何某2018年参加公务员考试,但在拿到笔试第一名的同时,何某却为了让工作机会更稳当地落在自己手里,竟用毒品陷害竞争对手,并让其受到行政处罚从而无法通过政审。
本案日前在北京顺义法院开庭审理。

2018年3月13日,女子何某为使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竞争对手,也就是本案的受害人受到行政处罚,遂找到肖某合谋,由肖某前往被害人工作单位,以应聘为名接触被害人。当月17日,肖某在被害人办公室内,趁机将毒品放入被害人水杯中并确保其喝下。

次日,肖某便拨打110举报被害人吸毒,被害人后被抓获,警察从被害人办公室电脑键盘下起获甲基苯丙胺(冰毒)0.05克。然而,此后随著警方调查,何某、肖某也被查获,毒品也被收缴。

顺义检察院认为,何某、肖某欺骗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欺骗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何某、肖某认罪认罚。何某称,她本意只是找到被害人一些问题以便揭发,对于肖某对被害人使用的毒品的行为,她曾进行过阻止。不过,肖某则称,使用毒品是他和何某俩人商量的,“她总共给了我两万元,都是微信。”

在法庭上,何某称,自己的婚姻工作一直很不顺利,因前任丈夫是个公务员,但是婆家认为她的教师职业比不上公务员,自己一直被瞧不起。虽然之后离婚,但她却一直坚信丈夫爱自己,于是就想考公务员。此外,何某自称已经自杀过三次,认为自己“有病”,所以申请刑事责任能力鉴定。

公诉机关认为,何某、肖某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欺骗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建议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

此案未当庭宣判。

(北京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