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忿女儿在校遭欺凌 江西父闯教室捅死9岁小学生一审被判死刑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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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一名王姓男子今年5月持刀闯入一家小学的教室,刺死一名9岁男童。死者据报此前曾在校内欺负疑凶的女儿,惟当时双方家长未能成功调解事件。
至本月29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王男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综合陆媒报道,法院经审理查明,王男的女儿何某某与被害人刘某某是上饶市第五小学三年级(1)班的同班同学,二人是同桌。5月9日,何某某放学回家告诉王男,自己在学校受到了刘某某的欺负,王男遂在家长微信群组反映此事。
班主任得悉后曾计划约双方家长进行调解,但王男在翌日等不到对方家长出现,感到非常气愤,随即购买一把屠宰刀来到学校,冲进教室对刘某某胸腹部、背臀部、四肢等部位连续捅刺十几刀,随后又将倒在地上的刘某某拎出教室摔在走廊上。刘某某被刺后经到场医生检查已无生命体征,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王男不能正确对待、处理女儿与同龄同学之间的关系问题,主观认为女儿遭受被害人刘某某欺负,产生报复杀人之念,持刀将年仅9岁的被害人刘某某杀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虽然王男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但法院指出,王男故意杀人犯罪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及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又没有取得被害方的谅解,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王男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