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领导黑社会非法放贷讨债 安徽合肥90后女子判囚25年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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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瑶海区法院日前公开审理一宗涉黑犯罪案件,主犯是90后、年仅28岁的年轻女子杨春燕。
杨春燕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至于其余14名被告,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至25年不等。
案情指,杨春燕与同案另外两名被告沈全桃、张云磊,于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期间,出资注册成立“安徽韬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韬辉公司),先后拉拢、网罗社会人员,专门从事非法放贷、讨债活动。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对内严密管控,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成员建立微信群组以打卡考勤,对外有明确职责分工,要求组织成员服从杨春燕、张云磊、沈全桃安排。
在杨春燕、张云磊、沈全桃的组织、领导下,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套路贷”的方式,诱使或者迫使被害人签订双倍借条、空白房屋租赁合同等协议,制造虚假给付资金的银行流水帐、虚增被害人债务,以服务费、上门费、砍头息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不断垒高被害人的债务,并组织多人多次殴打、上门滋扰、纠缠、辱骂、胁迫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并以堵锁眼、破坏门锁、用油漆喷字、在被害人家门口摆放花圈、撒尿、强行闯入室内、故意显露纹身等手段,威胁、恐吓被害人及其家属;甚至在女被害人家留宿、在寒冬腊月将被害人赶出家门,强行将被害人房产过户,大肆侵占被害人财物。
据统计,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犯罪共计28宗,涉及218.65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既遂共计186.54万元、未遂共计32.11万元;敲诈勒索共计90.12万元,其中既遂共计89.72万元、未遂4000元。
(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