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金骗案】湖北骗徒与香港公司合作 致366人损失2644万元
湖北汉川法院近日审理一宗与“伦敦金”有关的诈骗案,受害人多达366人,涉额2644万元(人民币.下同)。
案情披露,设置骗局的运营团队,是与香港一间名为“创利丰金业”的公司合作诈骗。
运营团队的主脑谢某强于2017年5月,经与创利丰金业达成协议后,成为该公司下属的一个运营中心,并在创利丰金业网络平台上开设“创利丰118运营中心”帐户,自行运营并发展下级代理。
谢某强与创利丰金业约定返佣比例,客户入金“一手”1000美元,创利丰金业收取50美元手续费、50美元点差。另外客户每交易一手1000美元,平台会收取10%的手续费,创利丰金业收取其中15美元手续费。至于客户的剩余亏损金额,则由谢某强的运营中心与其下级代理自行约定返佣比例进行分成。
谢某强为配合网络平台实施诈骗,建立名为“创利丰118运营中心”的股票直播群及股票微信群。其中谢某强负责全盘工作,多名同党则分别担任讲师、财务主管、客服等工作。例如讲师是负责向各下级代理拉进微信群及直播间内的被害人讲课,财务工作是在直播间利用小号烘托气氛、吹捧老师;客服工作是与创利丰金业的客服对接,协助下级代理熟悉交易软件、开户流程,解决下级代理提出的问题。
在2017年6月15日至2018年5月30日期间,谢某强等人以“118运营中心”名义发展30多个下级代理,诱骗425名普通投资者开户注册,除了34人未曾进行交易外,绝大部分的366人最终都出现资金亏损,总金额达2644万元。谢某强等人因此得到创利丰金业的228万元返佣。
据了解,创利丰金业网络平台会收取交易金额10%的高额手续费,并制定100倍高额交易杠杆、资金低于50%时对被害人帐户进行强制平仓等一系列不平等交易规则,造成被害人投入的资金在短时间内大量亏损。
检察院指控,谢某强等12名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设置骗局,隐瞒投资、交易真实情况,采取反向引导、诱导客户频繁买卖以收取高额手续费等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全部被告在庭审中都表示认罪认罚,全案将择期宣判。
(汉川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