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6老人修桥造福乡里却成 “失信人” 地方政府称工程未立项
四川省古蔺县二郎镇铁桥村的6位老人——退休工人赵永贵、老农杨发政、李先辉、安美蛟、甘宗良、王国维因带头修通了进村的平板公路桥,解决了村民出行难题。
然而,修桥工程款始终未能付清,虽然赵永贵等称当地政府曾承诺要出资,但政府则称工程没有立项而不愿负担费用,结果六人被施工方告上法庭。
最终,古蔺县人民法院判决赵永贵等6人败诉,并发出《限制消费令》《申报财产令》。这意味著在当地山乡修桥补路,被村民拥戴的6人,成了失信被执行人。
位于普应山的古蔺县二郎镇铁桥村,就因山脚一铁索桥而得名。据当地老人介绍,铁索桥修建于200多年前,但由于没有公路桥梁,汽车无法开行。
2006年,铁索桥被当地政府列为危桥,禁止行人通行。后来,当地煤厂修了一道漫水桥,每年最多只有三个月露出水面,其余时间都淹没水中,无法供村民生产生活通行使用。
78岁的赵永贵是土生土长的铁桥村人,他和老伴安美英从外地回乡后,希望能为父老乡亲们做点事情。2016年,修桥心切的赵永贵决定动员群众的力量,取得政府支持,早日修通公路桥。
赵永贵通过测算,修一座高13米、长51米、宽5米的钢筋混凝土平板桥,大约需要61万元。
赵永贵决定个人带头捐款12000元,再垫资50000元。此后,很快捐资人数超千人,捐集资金共计173195元。另二郎镇政府、铁桥村委、东新镇政府、二郎电厂等单位也捐资1-5万元不等。资金到位后,赵永贵又联合铁桥村一组村民李先辉、杨发政、安美蛟、甘宗良、王国维,6人共同主持修桥工作。
2016年5月12日,以铁桥村支书程良志为组长,姚家村支书杨泽森、水泉村支书安美庆、铁桥村副主任陈万猛为副组长的“二郎镇铁桥村大桥建设领导小组”成立,文书上加盖了铁桥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曾有镇领导表示只要我们自己集资达到30万,不足部分镇政府想办法补足。”赵永贵回忆说。但大桥建设工程具体组成人员中,以上三个村和二郎镇政府却无人在列。
2016年6月10日,六人之一的杨发政作为代表,与古蔺县太平镇平丰村村民李叶签订了《工程承包协定》,约定“包工包料修建长51米、宽5米的C25标号钢筋混凝土桥”,大桥固定单价488800元,另外补助李叶400方沙。双方同时约定了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
2016年10月,大桥主体建成,设计载重30吨,2017年元月份,举行了隆重的“建桥庆功典礼”,二郎镇相关负责人出席并讲话。
然而,工程完工了,就需按合同支付尾款,但后续资金却迟迟不到位。六人和施工方李叶多次找二郎镇政府、铁桥村,但时间一拖再拖,迟迟得不到解决。
2018年10月24日,施工方李叶将赵永贵等六人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二郎镇铁桥村大桥建设工程款296160元并支付利息等。
对于有镇领导承诺给予补助却一直无法兑现的事,赵永贵耿耿于怀。不过赵永贵也坦言:镇上领导的承诺一无字据,二无录音。
2019年2月20日,古蔺县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被告赵永贵、杨发政、李先辉、安美蛟、甘宗良、王国维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叶工程款223400元及相关利息。二郎镇、铁索桥村委会无需承担责任。
赵永贵等六人之后接到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赵永贵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款225400元,冻结期限为12个月,目前已被强制执行扣划67566.84元。
64岁的李先辉也收到司法裁定书,古蔺县人民法院裁定查封被执行人李先辉三头牛,查封期限为两年。甘宗良的老伴邓登芬上半年摔断左腿,儿子汇来2000元钱治伤,被法院扣划执行。
“镇上相关报告已经打到县上,正在想办法帮他们解决问题。毕竟镇上也没钱。”二郎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肯定赵永贵等带头修通大桥是件好事情,但“这是由于他们在该桥没有纳入财政计划前,个人行为、民间集资不足造成的。”
(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