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服刑罪犯挖洞自出自入 内蒙古一监狱原狱长等16人被处分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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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竟然允许在囚罪犯自出自入?内蒙古纪委监委昨日(6月30日)通报,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6人玩忽职守、放纵罪犯,甚至让一名正在服刑的黑社会人士挖洞自出自入,外出期间更发生交通意外,致使1人死亡。
涉事的16人分别遭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但由于已过追诉时效,未能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指,席某某在锡林浩特监狱经常不参加各类学习和劳动改造,不遵守监规,无悔改表现。(示意图/视觉中国)

据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事件起源于2002年1月,黑社会人士席某某因抢劫罪被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3年9月调入锡林浩特监狱服刑。席某某在锡林浩特监狱经常不参加各类学习和劳动改造,不遵守监规,无悔改表现。但狱方却允许他住在单人牢狱,而席某某指使其他服刑者挖掘一条通往外面的地道,让他可以随意出入监狱,狱方亦对此不闻不问。

通报续指,2005年7月,席某某从地道离开监狱外出,期间驾驶汽车发生交通意外,致使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有人为席某某作不在场证明,并让死者顶包。交通意外的52天后,席某某又伙同他人,在锡林浩特市一娱乐场内将1人打伤。

通报称,狱警为他编造虚假考核材料“立功”,令席某某先后三次获得减刑共4年6个月,2007年11月20日刑满释放。

已过追诉时效 未追究涉案者刑事责任

事件在多年后才经人揭发曝光。2018年9月,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指定阿巴嘎旗纪委监委,对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原副监狱长等16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他们被指与服刑人员大搞人情关系,玩忽职守、放纵罪犯,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此后,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分别给予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6名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行政撤职、降级、降低退休待遇等处分。但因已过追诉时效,未追究刑事责任。

网民热议:

骇人听闻,居然还未追回刑事责任。
追诉时效最长20年,搞不懂怎么就过了。
不知道还有多少这样的黑暗。
看来我等愚民真是不懂法啊。
未追究刑责?细思极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