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酒店不服品牌被定性“崇洋媚外” 海南民政厅:会酌情处理
全国多地自去年底展开“大”、“洋”、“怪”、“奇”地名的整治工作。其中,大型连锁酒店集团“维也纳酒店”在海南的15间分店,近日被该省民政厅定性为“崇洋媚外”,公开列入“需整顿清理”名单,引起争议。
面对争议,海南省民政厅向传媒表示,展示名单是为了征求各方面意见,目前接到很多反馈意见,会按照程序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论证和处理。
海南省民政厅接受传媒查询时表示,商标和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商标转化成为地名标志,带有指位指向的含义,则需要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进行管理。
《地名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第八条列明,“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海南省民政厅指,要清理整顿的正是这一部分内容,而不是让企业去更改工商资料、营业执照。如果地图、建筑物对外显示名字,也就有“地名标志”这一含义。
海南省民政厅又称,目前接到很多反馈意见,“公示是为了征求各方面意见,公示结束后会按照程序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论证和处理。”
酒店发声明异议:“维也纳酒店”是经国家注册商标
早前报道,在海南省的15间“维也纳酒店”被当地民政厅定性为“崇洋媚外”公示,其认定原则为“使用外国地名的地名(奥地利首都)”。对此,“维也纳酒店”母公司“深圳市维也纳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发声明异议,称品牌“维也纳酒店”是经国家注册商标,涉事的15间酒店已获授权,且经营场所性质在合法使用范围。
据了解,2018年年底,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六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称内地一些地区存在“大”、“洋”、“怪”、“奇”等不规范地名,损害民族文化。其中,“洋”是指“以外国人名、地名以及使用外语词及其汉字译写形式命名。”
官网资料显示,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创始于1993年,是中国中档商务连锁酒店龙头企业。截至2019年3月,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在全国326个大中城市运营2500多家(在营及在建)分店。
(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