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机内起争执 湖南女业主水泼六旬清洁员再施“李三脚”

撰文: 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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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一名大厦清洁员日前乘升降机清理垃圾时,怀疑引起一名女业主不满,双方在电梯内起争执。
女业主向清洁员泼水,又向对方踢了三脚,过程被闭路电视拍下,事件引起公愤,但至今女业主仍不愿意出来道歉和赔偿。

女业主连续三脚踢向年迈的清洁员身上。(片段截图)

5月11日下午1时,63岁的清洁员郑女士来到长沙富湾国际小区工作,她就乘1号升降机上39楼,然后逐层清运垃圾。在闭路电视画面看到,除了垃圾桶,升降机地面还有不少纸皮等物品。当电梯抵16楼时,郑女士出去清运该楼层的垃圾,期间一名身穿蓝衣的女子进来,郑女士指目前正清运垃圾,希望该女子转用第二部升降机,但女子表示心情不好,就是要乘这部升降机。

此后双方发生争执,蓝衣女子伸脚踹翻垃圾桶,而郑女士则将翻倒的垃圾桶拖拽回来。闭路电视显示,拖拽期间,女子手肘夹着的水壶掉下,抛洒出水花,不知有意定无意泼向郑女士,而当女子想捡起水壶时,郑女士捡起一包白色塑料袋向女子抛去。此举似乎惹怒女子,她擡起脚,连踹郑女士三下。

女业主企图将郑女士的垃圾桶扔出升降机外。(片段截图)

女业主事后拒道歉赔偿

郑女士觉得很委屈,当场就在升降机内哭起来。事后,郑女士在物业公司人员陪同下前往医院就诊,据了解,郑女士当时是按规定的时间内利用货䢂去清理垃圾,并无违反规定。

由于争执的过程被闭路电视拍下,蓝衣女子被确认是16楼的一名业主,但至今她仍不愿意出来道歉和赔偿,只委托其姨父朱先生前往派出所调解,朱先生承认侄女行为鲁莽,并向郑女士表示歉意,但郑女士就坚持要女业主通过媒体道歉,否则不会和解。

当地的派出所已经展开调查,有律师认为如该女业主被判定故意伤害导致郑女士受伤,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的合理开支,以及因工伤减少的收入。如果司法鉴定郑女士构成轻伤,女业主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