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两年后取缔电动三轮车 快递员清洁工要改用新能源微型汽车
撰文: 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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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近年来电动车交通安全事故不断发生,而且在事故中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电动车驾驶者,由于电动车无牌照,驾驶者出了事还可能弃车逃逸。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制订了《深圳市关于特殊行业电动三轮车过渡期管理方案》,将会给予两年过渡期,之给全面禁用电动三轮车,有需要的行业例如快递员及清洁工人,需要改为使用新能源微型汽车。
2016年至今,深圳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的交通违法事件是2436宗,而近三年涉及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共852宗,占全市交通事故约20%。在很多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电动车驾驶者违反交通法规,逆行、闯红灯等行为时常发生。而现时大多电动三轮车都由外卖员及清洁工人等使用,根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的数据显示,深圳快递、清洁行业电动三轮车共有约1.6万辆。
为此,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制定了《深圳市关于特殊行业电动三轮车过渡期管理方案》。根据方案,深圳采取总量调控、备案管理方式,设置两年过渡期,期间会发出1.2万个过渡期配额(其中快递行业10000个备案配额、清洁行业2000个备案配额),2年过渡期后所有快递配送、清洁员的电动三轮车予以取缔。
同时,当局会协调深圳市新能源汽车企业,专门制造符合快递等行业专用的新能源微型汽车,根据方案,两年后,快递员和清洁工人的交通工具将从电动三轮车改为新能源微型汽车。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