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幼儿园拍多名男童下体照 园方:给老中医检查一下

撰文: 姜庚宇
出版:更新:

深圳公安福田分局周三(27日)通报称,梅林幼儿园6人在未告知且未征得幼儿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拍摄男性幼儿生殖器照片,构成使用偷怕的方式侵犯他人私隐的违法行为,6人均被警方处罚。当地教育局随后通报指,已解雇幼儿园创办人兼园医任某芳及园长肖某群,并责令园方向家长及社会致歉。

深圳梅林幼儿园有超过10名男童的家长日前表示,孩子上周三(20日)被老师拍摄下体照片。家长提供的微信截图显示,幼儿的下体照片疑似被园方传给一名中医。

园方事后回应指,事件是一名赵姓女幼师的个人行为,她曾多次拍摄男性幼儿的下体照片,甚至注明幼儿的姓名和出生年月,起因则是班上有学生玩下体,赵姓教师出于关心,“联系了一名老中医”,对班上男童的下体进行拍照检查。刚好那几日天气炎热,医生年龄大了不在幼儿园,老师出于关心拍照片给医生检查,想要在检查清楚后告知家长。

涉事的深圳梅林幼儿园。(网上图片)

部分家长对园方的说法存疑并报警,担心园方拍摄男童下体照片用于其他非法用途。园方负责人则称,少数家长怀疑园方用幼儿试药,这些家长涉嫌故意闹事,园方对此亦已报警。

福田公安分局周三(27日)通报称,经查,该幼儿园创办人兼园医任某芳(女,76岁,中医,曾有行医经历)、园长肖某群(女,37岁)、园医任某华(女,42岁)、生活老师赵某英(女,39岁)、于某芹(女,38岁)、后勤老师张某鑫(男,31岁)6人,在未告知且未征得幼儿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拍摄男性幼儿生殖器照片。

深圳幼儿园拍多名男童下体照,图为涉事微信截图。(网上图片)

园方6人遭行拘或罚款

通报指出,涉事老师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构成使用偷怕的方式侵犯他人私隐的违法行为,对任某芳、肖某群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惟任某芳年满70岁、肖某群正哺乳自己不满1岁的婴儿,依法不执行对2人的行政拘留;对任某华、赵某英、于某芹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对张某鑫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处罚。

警方又指,网传的“幼儿园拍摄男性幼儿生殖器用于医疗研究”言论不实,警方未发现园方将涉案照片作其他用途或外泄上传网络,亦未发现向幼儿食物添加药物或向幼儿喂药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