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千元买医院尸体“替死” 广东男为避债自编自导“车毁人亡”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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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水有一名男子为逃避银行贷款债务,特意联络份属同村的医院太平间主管,非法购买无名尸体以制造“车毁人亡”假象。2月27日,当地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毁坏尸体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8个月;以侮辱尸体罪判处涉事太平间主管有期徒刑7个月。

曹某故意碰撞路边电线杆。(新晚报)

据《南方都市报》2月27日报道,去年曹某为逃避多笔银行贷款,意图制造交通事故以伪造死亡假象。于是他“联系”管理某县医院太平间的许某,谎称需要购买一具男性尸体作“冥婚”之用。许某遂以4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予其一具无名尸体。

次日凌晨,曹某驾车将该无名尸体运至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某小区附近,故意碰撞路边电线杆,然后将尸体搬至驾驶座,浇上汽油后点火引燃,致使无名尸体与车辆均被烧毁。曹某随即逃离现场。

普某为避债自编“车毁人亡”闹剧,出钱“买”尸体“替死”。(南都+)

尸体在被焚烧前已严重腐烂

然而侦查人员通过车牌号码及道路监控,锁定曹某并联系其家人作DNA对比,结果发现尸体并非曹某,且实际是一名女性,法医更发现尸体在被焚烧前已严重腐烂。

事情败露后,曹某最终被公安人员缉捕归案,许某则主动投案自首。三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曹某故意毁坏尸体,触犯故意毁坏尸体罪;被告许某非法买卖尸体,损害尸体尊严,触犯侮辱尸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