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殴致残屡次上访无果于机场自爆 山东访民被囚六年终获当局赔偿
山东访民冀中星为表达诉求而于2013年在首都机场引发的爆炸事件曾轰动一时。日前,他与当局达成赔偿协定。他除了一次性获得三十万元人民币外,之后终身每月会得到生活费。
不过,当年打伤冀中星、造成他终身残疾的广东东莞治安队队员至今仍逍遥法外。
2013年7月20日,冀中星坐在轮椅来到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他散发了表达自己诉求的传单,又一边向前行进一边大声喊叫称自己“有炸弹”,让周围群众“躲远点”,此后安保人员试图阻止,但他从携带的白色包裹取出爆炸装置,随即发生爆炸。爆炸造成冀中星左臂断裂,除此之外未造成其他人员伤亡。航班的起降并未受到影响,而机场的运营也在当晚恢复正常。
事发后,网民在网上发现署名为“冀中星”的博客,其中有博文指出,冀中星2005年在东莞遭治安队队员殴打,导致下肢瘫痪,丧失劳动能力,多年来一直上访,要求政府赔偿并严惩肇事者,却遭到各部门相互推诿。
此后,法院以爆炸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六年。冀中星于去年三月提前获释。
日前,冀中星证实,广东东莞厚街镇村委会连同其它政府部门与他达成赔偿协议,他将一次性获得三十万赔偿,并将终身每月得到一万元作为生活开支,六年之内每两年金额将递增一次。
冀中星说,有了钱生活有了保障,但是心灵的创伤却无法弥补:“走路是不可能了,胸部以下都没有知觉,大小便也没有自理能力,吃饭也是由父亲端到床边。当时也快结婚了,但是因为出了这个事所以就耽误了。”
他说,评估过自己的情况,估计以后顶多只能在网上做些小生意。冀中星说: “就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要做的话只能在网上做,淘宝什么的。”
冀中星又指出,虽然赔偿有了著落,但是其它诉求却落空,包括无法看到伤害自己的人被绳之于法:“年代久远,记录条件有限,他们也一直在积极收集各方面的证据,但是没能即时破案。我不能继续上访和上诉。”
冀中星的代表律师刘晓原认为,这份赔偿协议对于身处弱势社群的冀中星算是有个交待。
刘晓原说: “一个弱势群体,一个农民,一个残疾人。大家都知道很多案件最终查不到刑事方面的结论,无法追究对方的责任,另一方面,却在经济上给你一个解决。”
(自由亚洲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