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女大生隆鼻死亡调查结果出炉 法医:麻醉意外并发恶性高热

撰文: 李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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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19岁女大学生夏丽莎,此前在当地一间整容医院接受隆鼻手术后死亡,院方被指向家属隐瞒实情,甚至向负责抢救的其他医院医生说谎。
这名女大学生术后死亡事件有新进展。法医鉴定结果显示,夏丽莎属恶性高热易感体质,可能是手术中的麻醉药引起并发症导致其死亡。

夏丽莎接受隆鼻手术后死亡。(微博)

近日,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根据尸体检验、组织学检查,结合血液生化及基因检验、病历资料及案情,当事人莎莎符合“隆鼻术”麻醉意外并发恶性高热死亡。

“这是目前所知的,唯一可因常规麻醉用药引起遗传性疾病而死亡。”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麻醉学教授曾祥刚解释。

曾祥刚进一步说明,恶性高热患者平时并无异常,在全身麻醉过程中接触挥发性吸入麻药和其他药物后,诱发骨骼肌强直性收缩,产生大量能量,导致体温快速增高,大量肌肉组织坏死,“死亡率高达80%~90%”。

排除因手术操作致机械性损伤死亡

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写明,尸检提取血液及其基因检测,皆显示夏丽莎在手术当下,其体内的肌酸激酶、肌红蛋白浓度均升高。而夏丽莎的基因型又属恶性高热易感基因,也就是体质容易诱发恶性高热的患者。

对之前许多网民关心的是否在隆鼻手术中因机械性损伤或窒息致死,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写到,尸体检验见鼻小体中部已缝合窗口,左、右耳根部已缝合窗口,符合“耳软骨鼻尖综合塑形”术后特征,未造成颅内出血等生命重要器官损伤,可排除因手术操作致机械性损伤死亡,全身未检见失血性休克之病理学表现,可排除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全身未检见机械性窒息及毒物中毒之病理学现象。

曾祥刚说,恶性高热的成人发病率约为5万分之一,小儿为1.5万分之一,国内有文献报导的恶性高热有36例,死亡率71.4%,恶性高热发生后,应该立即使用特效药物“丹曲林”。

院方与家属经过调解

令人遗憾的是,为夏丽莎做隆鼻手术的贵州利美康整形医院的手术室里当时并没有配备“丹曲林”。事实上,长期以来,这种药物并没有在国内批准上市,国内极少有医院配备这种药物。

贵州利美康整形医院院长黄颂承认,面对夏丽莎的突发状况,医院应急能力不强,对此导致的结果十分痛惜,并真诚道歉。目前,利美康计划建立恶性高热麻醉并发症防治中心,提高医疗质量。

目前,院方与家属经调解已达成协议。院方支付一笔补偿金后,夏丽莎的家属不再提出其他申诉主张。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