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汉求爱不遂持刀潜女子家中反被杀 警拘女子家人拒承认正当防卫
去年年中,河北一名男子向打工时认识的女大学生表白被拒后,多次致电骚扰,又尾随跟踪她回到老家。一次持刀翻墙闯入其家中,刺伤女事主及其父母后,却被他们“反杀”身亡。
女事主事后向媒体表示,死者“曾受特殊训练,身体素质极好”,他们一家三口能“反杀”实属侥幸。
案发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女事主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父母则被羁押在看守所。虽然检方认为“反杀”的行为有正当防卫性质,可脱离羁押,但当地警方却拒绝认可,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三人移交审查起诉。
女事主王小雨(化名)今年21岁,在河家张家口的一所大学读书,老家位于河北涞源县邓家庄村。为补贴家用,她在去年寒假,到北京的一家饭店做服务员,并认识到来自黑龙江的26岁男子王磊(化名)。两人经常聊天,王磊经常对她示好。
同年4月底,王磊正式向小雨表白,却被对方以“有男朋友,不喜欢”为理由拒绝。他之后心有不甘,来到小雨的员工宿舍楼下守候纠缠,更尾随小雨回到涞源,多次到其家中骚扰。邓家庄村村委会的报告指出,他经常带刀游荡在该村,又曾恐吓要让小雨“一家不得安宁”。据称小雨曾经报警,却未能阻止王磊,警察一来到他就会躲藏离开。
死者“曾受特殊训练,身体素质极好”
时至7月11日晚上11时左右,王磊手持伸缩棍、水果刀翻墙闯入小雨家中。涞源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显示,王磊与小雨一家发生肢体冲突,使用甩棍、水果刀伤人,导致小雨腹部、其母赵印芝手部、其父王新元胸腹部腿部及双臂受伤。之后,小雨用家中菜刀的菜刀背击打王磊背部;王新元使用木棍、铁锹击打王磊,并用菜刀劈砍王磊头颈部;王磊倒地不动后,赵印芝用菜刀劈砍王磊头颈部。最终王磊因颈部受伤严重死亡。
另据小雨忆述,当晚发现王磊进入大院后,自己立即报警,父亲走出去跟他对质。报警完毕后,她和母亲来到院中,发现父亲已被王磊打倒在地,又气又怕,便上前帮忙。“他这次去,比平常还过激,弄伤了我们3个人。如果我们不打他,他可能就把我们打死了。”小雨指,王磊身高1米8,身材魁梧,曾经“受过持续特殊训练,身体素质极好”,他们一家人能活下来,也属侥幸。
检方建议放人 公安局称
事件发生后,小雨及其父母被刑事拘留,小雨之后被取保候审,其父母则被批准逮捕,羁押在看守所。王磊的父亲称:“手段太残忍,杀人就要偿命,我的独儿没有了。”
而涞源检察院发出的《建议书》则称,赵印芝主观上没有故意杀人的意图,属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建议对其变更为强制措施。
不过,该建议未被涞源县公安局采纳。公安局认为,赵印芝在未确认王磊是否死亡的情况下,持菜刀连续数刀砍王磊颈部,具有故意伤害的意图,另案发时其手段较为残忍,不计后果,无法保证其脱离羁押后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
10月17日,涞源公安局移交审查起诉,认为三人已触犯刑法,涉嫌故意杀人罪。王家的代表律师则指出,王磊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故意伤害或杀人罪,属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王家三人均有权利进行防卫行为,且不受防卫限度的要求。
网民评论:
“别人都带刀到家里了,还不能反抗?”
“检察院都认定正当防卫,警察不同意。那警察应该在这个男的翻进屋子的时候及时出警来抓人啊!”
“这个‘经过长期特殊训练、具备一定反侦察能力’的死者,到底是个什么身份?他怎么具有这些普通人不可能接受的训练?曾做过什么工作?怎么能数次准确找到女孩子的住所? ”
“若一个国家的老百姓面对伤害,事前公共安全部门不能保护自己,事发当时不许自己保护自己,事后法律无法保护自己,就无怪这个国家整个社会一切向钱看,向权看。”
(新京报/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