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财之道?】两江苏男开发“抢红包”程序 4个月赚逾200万被捕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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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地,不少人会利用微信的红包功能“派钱”,但红包往往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抢红包”并不容易,江苏泰州却有两名男子从中看到“商机”,透过开发“抢红包”程序并与成立“团队”合谋出售,短短4个月间创下逾200万(人民币,下同)的销售额。
不过,他们的行为因触犯内地法例而遭到警方拘捕,并于近日在法院开庭审理和宣判。除了有人未满18岁需要另案处理外,案中27名被告分别被判决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罚。

案中27名被告分别被判决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的刑罚。(现代快报)

根据江苏泰州姜堰法院的判决书,2018年2月,唐某与时年未满18岁的施某合谋开发一款用于电脑的抢红包程序“猎龙者” ,并联系被告之一的张某加入。三人约定,张某主要负责“猎龙者”软件程序市场推广;唐某主要负责收账、分配利润;施某主要负责联系程序完善、程序使用协议、租赁服务器等。

同年3月1日至7月19日,三人除自行销售“猎龙者”程序激活码以外,并通过案中被告黄某、郑某和时年未满18岁的林某等代理成立“销售团队”对外销售,相关代理又组织其他被告作为“子代理”参与销售。期间,该“团队”共销售“猎龙者”程序激活码逾22200个,销售款项203万余元。

被判决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的刑罚

法院审理认为,唐某、张某等30名被告的行为均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唐某、张某、黄某和郑某4人为主犯,其余26人为从犯。

1月9日下午,姜堰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判处唐某等27名被告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罚,再对其中21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并处2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而施某等疑犯因时年未满18岁,需要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