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诱骗六百万人涉款逾千亿 善心汇主脑张天明判囚17年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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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双牌县在周五(14日)公开一审宣判深圳非法传销组织“善心汇”法人代表张天明等10名被告,张天明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款1亿元(人民币.下同)。
法院表示,全国有近600万人参与善心汇传销活动,涉案金额超过1000亿元。

案情指,张天明在2013年5月注册成立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3月起,陆续招募同案其余9名被告加入,开发并在网上推出“善心汇众扶互生系统”,以“扶贫互助”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在全国各地进行培训、宣传,吸纳大量会员,骗取财物。

参加者会被要求缴纳300元购买“善种子”,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会员之间根据事先确定的收益规则进行资金往来,并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惟会员的获利收益均全部来源于后期会员投入的资金,公司本身没有实际经营活动支持。截至案发,全国参与“善心汇”传销活动的有598万人,涉案金额1046亿元。

善心汇声称是“扶贫互助”,但实际只是传销组织。(微博)

法院又指,自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善心汇后,张天明就透过微信聊天群组煽动600多名会员,于2017年6月9日及10日先后在公共场所拉起横幅及叫喊口号,提出违法要求,抗拒、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2017年7月24日,善心汇成员在北京大红门国际会展中心示威,据悉示威原因就是善心汇成员不满张天明被关押。据悉,至少有近六万人参与了这次示威,令其成为1999年后人数最多的聚众维权事件,事件更传惊动北京高层。

法院认为,张天明等10名被告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判处张天明有期徒刑17年及处罚金1亿元,其余9名被告则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至10年不等及各处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双牌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