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囚犯姐姐 四川警策划“顶罪”助弟减刑:她长得像初恋女友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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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0日报道,四川广元纪检监委部门透露,广元市看守所职员陶某某贪污渎职,利用工作之便以助毒贩洗脱罪名。目前陶某某已被开除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51岁的陶某某自述其犯案原因:“(在押毒贩王某某的姐姐) 王丽长得很像我的初恋情人,我第一次见就对她产生了好感,想和她认识、交往。”
报道指陶某某2002年参加公安工作,至2015年4月借调广元市看守所,主要负责管理看守所储存室,收发物品和代管在押人员物品。事缘则为2017年9月,栗某某和王丽的弟弟王某某从河北邯郸到成都购买毒品,回程时在四川广元市被警方逮捕,羁押于市内看守所,于是与陶某某有交集。
2017年10月,王丽到看守所给其弟送钱物,陶某某见到王丽后就有点“心动”,后以保留囚犯家属联络方法为由,成功“抄牌”,接著便打电话给王丽,表示如果有需要会尽力帮忙,更替其弟弟打探案情。
女方赠予银行卡及4万多元存款
报道指其后陶王二人关系越来越亲密,并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陶某某更藉职权之便,在衣物发放及生活费方面“关照”王某某和栗某某,而王丽则给予陶某某一张银行卡,陆续存入4万多元(人民币.下同)。
陶某某愈陷愈深,最后更为帮情人之弟减轻罪名,威逼利诱栗某某谎称,他在案中向王某某借取购毒所用4.8万元,而王某某对资金用途毫不知情。陶某某承诺,事成之后给栗某某补偿10万元。不料栗某某“顶罪”后发现刑期将长达10余年,结果反悔并向驻所检察官举报陶某某,导致此案东窗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