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戳破避孕套故意传爱滋 官媒:不能一怒了之 刑罚最高可判死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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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报道,有内地网民爆料,一名男子在查出感染HIV后决心“报复”,在短短1年就相继与40名女子发生性关系,还故意戳破避孕套以散播爱滋病毒。他表示自己病情已发展至中期,“治不好的”,所以想要让病毒“一传十十传百”,“想想都觉得满足”。
中共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引述内地法律专家意见,指故意传播爱滋病或触犯“传播性病罪”、“故意伤害罪”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死刑;官方《央视》亦评论道,这类人渣的行为践踏社会底线,“不能一怒了之”。

内地恶男与友人分享他向40名女子散播爱滋的经历。(微信)

针对早前报道指,有男子感染HIV后故意传播病毒“报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指出,依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明知自己患有爱滋病或者感染爱滋病病毒,不采取防范措施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而使他人感染爱滋病病毒的,将成故意伤害罪(重伤)。

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郑雪倩亦道,依《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个人违犯法律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艾滋病防治条例》(按:爱滋病)亦规定,病毒感染者或病人故意传播爱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雪倩指出,从刑事的层面来讲,相关罪行若以“传播性病罪”论处,可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故意伤害罪”,视程度可被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则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让人渣付出该付的代价”

《央视网》则刊文评论道,涉事男子“肆无忌惮的疯狂”和“践踏社会底线”,有良知的人们“不能一怒了之”。

文章称,这种人将自己的不幸恶意嫁祸给他人和社会,这种报复他人和社会的变态心理,竟然兑现为明目张胆的公开炫耀行为,显然已经践踏人类良知和法律尊严。“一个人的魔鬼行为已经足够点燃良知未泯的民愤。”对于这种禽兽不如的行径,仅靠道德谴责或社会公愤已经没有实际效用。当下最重要的,是执法部门要立即清查。而对于交流“爱滋报复社会”的微信群组,平台应保持高度的警觉,不能任这种兽行堂而皇之在网络上招摇。

文章又批评,涉事男子的恶行引发众怒, 当亮出“法律的利剑”予以严惩。“我们提醒相关部门应以最快的速度执法,以最严厉的手段惩罚,让人渣付出该付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