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生热水淋同学致其严重烫伤 疑因母任副校长反获包庇
胆大包天!辽宁本溪一间小学副校长之子,竟仗著母亲的权威,向一名同班的女同学身上淋热水,使她身体多处严重烫伤。
事件经网上曝光引起社会关注。最新消息指,伤人者的母亲目前已被免去副校长职务,亦调离该校。
伤者的母亲早前在网上发文指,其女杨涵(化名)就读于本溪东胜小学六年三班。10月11日上午第四节课下课时,她被同班的男同学赵一(化名)烫伤。
杨涵与赵一之前并无恩怨纠葛,但当日发生了一些琐事,赵一怀恨在心之下,就将饮水机内的热水灌进水壶,再淋向杨涵脖子和上身。她问赵一:“为什么要往我身上倒热水?”赵一竟回复说:“我就是要报复,报复就要报复个狠的。”
女童后背及前胸大面积烫伤 校长对事件视而不见
事发后,杨涵家长立即带她前往医院烧伤科治疗,医生诊断证实杨涵的后背及前胸大面积(全身面积的6%)二度和深二度烫伤,要在医院治疗半个月。截至目前,她还不敢上学。
赵一的母亲张莹莹是学校副校长。杨涵母亲批评道,她对赔偿毫无诚意,学校校长花启国更对事件视而不见,从来无探望杨涵,反而采取“拖沓、扯皮、观望”的态度对待。要求赵一更换班级,校方亦以“无此先例”拒绝。
校长被党内警告处分 伤人学生母亲被免副校长一职
事件经网上曝光引起社会关注。事发至今一个月,东胜小学终于在今日发布声明解释事件。声明指,10月11日上午第四节课下课期间,学校赵某同学因为琐事,故意将热水倒进杨某同学脖子及上身,经市中心医院诊断,造成杨某同学后背及前胸大面积二度及深二度烫伤,对杨某同学造成严重的身体和心理创伤。
声明又说,学校在调查处理此事过程中,没有及时迅速处理,存在工作失误。校长已经代表学校向受伤学生家长正式道歉,取得受伤学生家长的谅解。学校所在地区教育局党委决定给予花启国校长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张莹莹东胜小学副校长职务,并调离学校,对于受害学生的后续治疗及赔偿工作进入法律程序。
不少网民狠批赵一,亦有人质疑将她的母亲调离该校,相当于到别的学校继续“害人”,并不算什么严重的处罚:
此等人仗势欺人!将来对社会百害而无一利!
连一个妈都没当好,还出来混什么校长。
调离本校,去哪里呢?别的学校吗?
去别的地方继续害人。
有个毛用啊?免去副校长职务,调离调到别的学校当校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