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警犬被盗”事件 警方撤案不追究刑责

撰文: 姜庚宇
出版:更新:

浙江金华夫妻早前路遇食垃圾的“流浪犬”,好心将其带回家收养,未料当地警方却指控他们“盗窃警犬”,并对他们提出刑事控告。事件引起舆论关注,许多网民认为警方未能妥善照料警犬,且有可能是钓鱼执法。
当事人应女士周五(2日)透露案件进展,称警方当日予以撤销案件,将不追究夫妇两人的刑责。

浙江金华夫妇早前看到一只德国牧羊犬在吃垃圾,将其带回收留反被恐“盗窃警犬”。(微博)

应女士展示了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作出的《撤销案件决定书》,其上显示“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撤销此案”。同时,应女士还收到了该分局作出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今年6月,应女士和丈夫因救助一条警犬被多湖派出所以涉嫌盗窃刑事立案,而后被取保候审。因案件调查久拖不决,应女士向传媒求助引发舆论关注,涉事派出所亦遭到公众质疑。

金华市公安局周一(10月29日)表示,该局领导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并通报了事件处理进展,称对于多湖派出所相关人员为能尽责管理散放的警犬,决定停止其所长执行职务,对警犬管理员予以辞退处理。

(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