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前夫李亚鹏欠债4000万险被列“老赖” 遭法院强制扣押两房产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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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菲前夫、艺人李亚鹏近日被揭投资房地产六年失败,一度被告上法院,被判赔偿4000万元(人民币,下同)。且由于他一直未偿还款项,今年4月遭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中。
最终,法院查封、扣押李亚鹏两套房屋,因拍卖房款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他才不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名单。

王菲(左)前夫李亚鹏(右)欠债4000万,被法院强制执行扣押两房产。(网上图片)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相关案件判决书显示,2012年1月9日,李亚鹏持股的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友联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完成“雪山文苑”项目。当时还约定,若3年开发周期届满,由泰和友联公司先行收回约定的固定权益收益4000万元。

时至2015年中旬,泰和友联公司向李亚鹏等人发信催收款项不果,继而提出起诉。一审法院支持泰和友联公司的诉讼请求,认为李亚鹏等人应当按照承诺函的承诺履行付款义务。今年3月份,李亚鹏等人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要求李亚鹏、李亚炜支付4000万及利息。由于未有按时偿还,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亚鹏遂于4月9日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被拍卖房产价格足以抵消欠债

早前有传李亚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但是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和“被限制消费”信息中却没有李亚鹏的名字,其经纪人亦向《新京报》等传媒表示“失信人”是子虚乌有。

原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不得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判决李亚鹏、李亚炜支付4000万及利息,目前已经发还申请执行人1000万,而法院在案查封、扣押两套房屋,拍卖房款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所以李亚鹏并未如网传那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了解,李亚鹏早前就被曝经商不顺,除了跟自己的哥哥共同开发房地产失利,之后成立公司拍摄影视剧作也都惨败收场,后来连夜店酒吧等生意也受到冲击。也有传媒报导,李亚鹏因生意失败,一直在“吃老本”使用自己之前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