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继母将男童虐待成植物人 称其洗脸受伤摔倒所致 被判监16年

撰文: 朱加樟
出版:更新:

备受关注的陕西渭南继母虐童案10月30日(周二)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院一审判处受虐男童鹏鹏(化名)的继母孙某有期徒刑16年。
孙某在庭审时辩称,鹏鹏受伤送院是因为其洗脸时摔倒所致。

鹏鹏受虐前(左)与受虐后(右)的照片。(微博)

案情指,2017年3月29日,渭南市当时年仅6岁的男童鹏鹏被送至医院时已经遍体鳞伤。经过诊断,他当时已75%颅骨粉碎,两根肋骨骨折,双目视网膜脱落,全身多处皮肤溃烂。鹏鹏的继母孙某随后被捕,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于同年11月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对孙某提起公诉。

在庭审中,鹏鹏的代理律师指出,鹏鹏曾遭到长期殴打及虐待,最终造成重伤,目前仍处于植物人状态。公诉人出示了大量鹏鹏受伤后的照片。在照片中,鹏鹏的手腕、臀部、脸颊等多处有明显伤痕。对于这些伤痕,孙某称多是鹏鹏生父赵某殴打所致,但赵某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中却讲述了孙某多次殴打鹏鹏的经过。

辩称送院当日鹏鹏洗脸时摔倒受伤

孙某声称自己只殴打过鹏鹏两三次,又表示曾对鹏鹏采取罚跪、罚站、电线捆绑、竹棍殴打等方式进行“管教”。但孙某声称鹏鹏当日受伤送院是鹏鹏在洗脸时两次摔倒造成。孙某表示,当日早上鹏鹏独自在厕所洗脸,她在听到声响赶到厕所时,发现鹏鹏已经躺在地上,她扶起鹏鹏帮其洗脸时,鹏鹏再次摔倒,随后便将其送去医院。而面对“不让孩子睡觉,不给吃饭”的指控,孙某一律予以否认,但并未解释鹏鹏长期营养不良的原因。

庭审现场。(澎湃新闻)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孙某自2017年3月初因鹏鹏不听管教,独自离家为由,对鹏鹏罚站、罚跪,后又以鹏鹏偷其金戒指等为由,用手脚、棍棒等多次殴打鹏鹏,致鹏鹏全身多处受伤。同年3月29日,又以鹏鹏弄脏床铺为由,多次殴打鹏鹏头部。法院认为孙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其采用捆绑等方式,对鹏鹏长期实施虐待,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据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5年,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