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逾五千份人血清当作犬血浆运出境 药明康德回应:已整改完毕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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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科技部公布6份处罚决定书,涉及6家公司或机构。处罚决定书显示,内地制药及医疗器械研发公司药明康德的分公司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药明”)未经许可将5165份人血清当作犬血浆违规运送出境。

国家科技部近日公布对苏州药明的处罚决定书。(网页截图)

血清指血液中既不含血细胞也不含凝血因子的成分,即除去纤维蛋白原的血浆。

该处罚决定书在2016年10月开出,指苏州药明未经许可将人类遗传资源(人血清)作为犬血浆违规运送出境,违反《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科技部对苏州药明进行警告,没收并销毁该项目中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并暂停受理苏州药明涉及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和出境活动的申请,整改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恢复。

处罚决定书公布后,药明康德证券事务部的工作人员解释,之所以把人血清样本当做犬血浆是工作人员错误操作导致的,公司事前对此不知情,发现这一情况之后已及时销毁处理,并且在内部对责任人进行处罚。10月29日(周一),药明康德又回应称,涉及的不合规行为已于2017年整改完毕,并经科技部验收合格。

“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及其产物的器官、组织、细胞、血液、制备物、重组脱氧核糖核酸(DNA)构建体等遗传材料及相关的信息资料。《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遗传资源实行申报登记制度,发现和持有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遗传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或以其他形式对外提供。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