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小学生买“牙签弩”射伤左眼致残 家长告商舖索赔13万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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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玩具“牙签弩”闯祸不断!内蒙古包头一名9岁小学生在学校附近的商舖购买具有攻击性的玩具“牙签弩”时,失手将自己左眼射伤致残。小学生家长一怒之下,将学校附近销售“牙签弩”的2间商舖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合共约人民币11.8万元(合13.4万港元)。
2017年6月,刘姓小学生在学校周边购买“牙签弩”时不慎触动发射装置,被发射出的牙签射中左眼。当地医院对刘童实施了晶体摘除手术,并植入人工晶体。经司法鉴定,刘童眼部所受伤害构成十级伤残。
由于家长无法分辨究竟是何家商舖对刘童销售“牙签弩”,于是将学校附近的2间商舖“学童食品便利店”和“爱好食品便利店”及4位经营者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合共约人民币11.8万元(合13.4万港元)。
案件于周二(23日)在当地法院公开审理,将择日宣判。原告刘某某的父亲表示不接受调解,称要为他的孩子和所有的孩子们讨回公道,“虽然调解肯定能拿到一笔钱,但多少钱可以治好孩子的眼睛和一生的伤痛?”
据悉,“牙签弩”自去年起成为内地小学生的流行玩具,其售价在3至15元不等,而后牙签弩射入头骨、身盲眼球的事件不时发生,各地政府开始严查,但不少中小学校园附近的商家依然偷偷贩售,屡禁不绝。
(北方新报、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