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大生校内跑步遭割喉杀害 凶手一审判死:杀人只因没钱吃饭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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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一名女大学生在校内跑步后,于学校操场惨遭一名36岁男子割喉杀害。
案件今日(11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凶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广州女大学生校内跑步惨遭割喉杀害。(网上图片)

案件发生于2016年12月20日晚上9时左右,凶手王健来到位于广州白云区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见到死者戴某。当时戴某刚跑完步,正在操场上压腿。王健突然上前抱住戴某,并持刀连续捅刺其颈、胸部等部位后逃离现场。戴某事后伤重死亡,经鉴定,其死因是锐器作用致右颈内静脉、右锁骨下动脉完全离断及颈深层静脉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健无视国家法律,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健被捕后虽如实供述罪行,但庭审时否认杀人的动机,并以患有精神病为由意图减轻罪责,没有认罪悔罪表现,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以王健故意杀人手段残忍,罪行特别严重,决定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凶手自白:杀人只因“没钱吃饭”

综合早前报道,死者戴某得年20岁,浙江杭州人,生前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教(公开)学院2015级进修学员。凶手王健当时36岁,是吉林人,在案件发生后翌日被捕。据其自白,他与死者素不相识,犯案动机仅仅是:“没钱吃饭,想干点坏事,就可以被抓起来,到派出所就有人照顾。”

凶手获判死刑的消息得到不少网民赞好,有人更直言是“大快人心”:

罪有应得!
可怜的妹子与他无冤无仇被残杀,太惨了,这绝对是危害社会的恐怖分子。
这种人就是逮著一个毙一个。
想吃免费饭需要割喉杀人吗?需要跑吗?要不了多久你就可以吃阎王爷的油锅饭啦……
现在的社会怎样了,太恐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