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办专修学院允高息非法吸收存款 逾8800人上当涉款近6亿元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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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华商报》7月30日报道,以集资建校的名义,承诺给予高额利息,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5亿余元(人民币.下同),仅归还了970余万元。西安中院于29日开庭审理这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6名被告受审。
该案第一被告人姚某今年72岁,大学文化,系西安金融财贸专修学院院长、陕西汇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西安民办专修学院允高息非法吸收存款,逾8800人上当涉款近6亿元。(华商网)

西安市检察院指控:2002年10月,姚某成立西安物业管理专修学院,任法定代表人。至2008年8月,姚某、刘某召集多人商议,以西安物业管理专修学院集资建校的名义,向社会公众承诺高额利息,非法募集资金。

2009年5月,该校更名为西安金融财贸专修学院,姚某、刘某等人又以西安金融财贸专修学院的名义继续非法募集资金。2009年10月,姚某、刘某为了逃避打击,成立了陕西汇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继续以该公司名义募集资金。

已归还金额约972万元人民币

西安市检察院指控,被告姚某、刘某、马某等人以西安物业管理专修学院、西安金融财贸专修学院、陕西汇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共向8809名被害群众募集资金5.141972亿元(折合约5.91亿港元),已归还金额9719080元,未返还5.044781亿元。

姚某、刘某透露,所得资金部份用于返还本金及利息、业务员提成、购买土地和车辆等,但拒绝交代其余资金去向。

被告:主观上是想还钱

公诉人在讯问中提到,金融学院每年招生收入两三百万元,支出却达七八百万元,且募集资金中的35%给了融资团队,那么如何保证给投资群众返本付息呢?

姚某并未正面回答,只说学校没有资金扶持,当时还有其他学校也在募集资金,她错误认为利用民间资金“可能是合法的”。此外,她还称自己主观上是想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