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妇呃1780万获刑两年半:自称27岁当中将 比省委书记高半格
2013年,58岁的北京女子娄志英冒充“将军”,自称“比省委书记高半格”,以借款投资的名义,从四川人王女士处“借”了1780万元(人民币,下同)。
北京市二中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娄志英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
据被害人王女士的陈述及笔录,2013年初,其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管国家金融的领导”的娄志英。
娄志英自称“身份比省委书记高半格,27岁就是中将,总参二部、三部都归她管”,并在在北京金澳国际大厦等地多次和王女士见面。娄志英向王女士借钱,为获取信任,她还拿出多张房产证,声称每处房产值200多万。
王女士以为攀上高枝,决定借钱,并于2013年8月9日给娄志英转款220万元。18天后,娄志英又介绍“有个成都的政府大项目,有部队的参与”,让王女士将商铺抵押贷款借给她投资,并保证最多两月就能赚回。次日,王女士的商铺抵押1200万元贷款,每月48万利息。
此后,娄志英再次找到王女士,称“大项目差几百万”,王女士借了330万元转给对方。
最终,王女士分9次给娄志英的三个帐户转款共计1780万元。双方没有任何合同协议,仅有三张金额分别为220万、1200万以及330万的借据。
王女士陈述,再给娄打电话时,对方不是不接,就是说忙,不见面也不还钱。直到2015年4月27日,她去马甸金澳国际公司,被告知“娄志英虽然是法定代表人,但跟公司没关系”后报警。
2017年11月29日,娄志英在北京市西城法院受审。检方指控,2013年8月至12月,她冒充军人身份,打著借款投资的名义招摇撞骗。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多份证人证言显示,娄志英多次介绍,自己属于部队、有很强背景。
公诉机关核实,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情报局政工处没有叫娄志英的现役军人。不过,娄否认曾以军人身份自居、商谈生意。她坚持,只是投资项目陷入困局,会想办法还钱。
不过,媒体发现,娄志英名下6家公司,有2家都是最高法公布的失信企业;娄志英作为大股东并担任执行董事的北京世尊控股有限公司,因不履行一起标的仅为不足2万元的劳动争议纠纷,被打上了失信企业的标签。
今年4月24日,北京西城法院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一审判处娄志英有期徒刑两年半;对尚未追缴之违法所得1500余万元,将继续追缴后发还王女士。
因不满一审判决,娄志英上诉至北京市二中院。7月30日,法院认定,娄志英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应予惩处,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