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以无中文标签为由起诉海外代购 索赔10倍被指职业敲诈
四川成都一女子透过网络购买美国产品,事后申请退款,并以商品没有中文标签、食品成份不符中国相关标准等理由将卖家起诉,并要求“十倍赔偿”。
卖家认为这名女子行为涉嫌敲诈。15日,卖家的代理律师表示,从国外代购的商品一般都没有中文标识,律师还指该女子疑似职业打假人。
张姓卖家和妻子从事网店生意已有五六年时间,主营海外代购产品。他说,他的店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有海外代购的进货认证,是合法经营。
今年4月10日,吴姓买家通过淘宝在张先生的店里购买了6瓶300粒装的“Neprinol”(以下简称“极酶”)。该产品是美国公司研制生产的一种高活性复合酶制剂,宣称拥有抗血栓等功效。4月21日,吴女士申请退货。张先生称,吴女士在退货前未与他沟通,但收到吴女士的申请后,张先生把钱退给了她。
协商赔偿未果才起诉
张姓卖家收到的《民事起诉状》显示,吴女士称,在收到购买的“极酶”后,发现该食品没有中文标签,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此外,该食品的配料中含有辅酶Q10,辅酶Q10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录的品种,属于药品的范畴,不属于普通食品,张先生在未经申报批准而在普通食品中配置,更是严重有违中国相关食品安全标准,难以排除该类食品存有安全隐患,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吴女士说,张先生对所售食品未尽审查义务,且在协商后未支付赔偿金,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5.4万元人民币,也即其购货款的“十倍赔偿”。
“这纯粹是职业敲诈。”张先生说,他已经委托律师,准备应诉。张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绝大多数的代购食品都没有中文标识。
律师称,疑似原告身份的自然人已经通过类似方式在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过其他的代购商家,在成都也涉及到多起类似诉讼。此外,代购国外商品究竟是委托代理关系还是买卖关系也需要论证,当代购者并不是出卖人而是代理人的身份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