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私家侦探搜集多名法官赌博、偷情证据 湖南商人被判监4年
内地《中国青年报》7月17日报道,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人民法院近日裁定,湖南益阳商人吴正戈雇用私家侦探李理跟踪偷拍多名法官,两人均触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讯息罪”,吴正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人民币.下同),李理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起诉书显示,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期间,吴正戈雇用私家侦探李理和周亮,通过安装GPS定位器、驾车尾随、摄录偷拍等方式,搜集多名法官的私生活情况,举报该人等违纪违法。
其后化名“吴正”的网民在网上爆料,指益阳市赫山区法院院长谢德清、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夏小鹰等人在一处会所参与赌博,赫山区法院行政庭庭长曹德钦则与一有夫之妇在酒店开房。对此,益阳市纪委和益阳中院成立联合调查组,相关人等分别受免职或停职处分。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讯息和财产讯息807条
2016年6月,湖南省益阳市地产商吴正戈等人先后被当地警方拘捕,涉嫌罪名是侵犯公民个人讯息罪、骗取贷款罪。
法院认定,吴正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讯息和财产讯息807条、通讯记录和住宿讯息321条、其他公民个人讯息209条。该案中吴正戈与李理为主犯,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周亮则系从犯,可获从轻处理。
辩方:法律未明确限制取证手段
辩方认为,吴正戈等人并未将讯息用于犯罪活动,而是合法实名举报,其行为按刑法并未危害社会。对于取证手段,辩方指法律并没有明确限制,限制仅在于如果因此造成侵权,或因举报不实诬告陷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安乡县人民法院则反驳,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检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公民的个人讯息安全也受法律保护。因此,公民在检举搜集证据时,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进行,不得通过偷拍、秘密跟踪等非法手段来获取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