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险遭强奸少女 广西父女见义勇为一死一伤 获13万救助奖励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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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藤县天平镇石炉村一对父女邓松、邓如秋(均为化名)为保护一名险遭强奸的少女与歹徒搏斗,老父邓松不幸遇害,女儿邓如秋受伤。
歹徒之后被捕,并被判死刑,而邓家人则此后一直生活困难。近日,广西检察官们来到见义勇为英雄的家中,向邓如秋及其母亲送上8万元(人民币,下同)司法救助金,此前,邓家已获县政府5万元奖励。

广西藤县政府为邓家颁奖现场。(网络图片)

2016年6月17日,藤县天平镇的唐某见15岁少女邓某长得漂亮,便偷偷地溜进邓某屋里,强行抱住她欲行强奸。邓某拼命反抗,挣脱后逃出屋外,大呼救命。当时正附近编竹筐的邓松听到呼救后,不顾自己已是70多岁的老人,毫不犹豫拿起一根竹棍上前喝止。

邓松用竹棍欲赶走唐某,岂料唐持刀攻击邓松。邓松的女儿邓如秋上前帮助父亲时,被唐某用刀捅中胸部,而邓松在与唐某搏斗时颈部和胸部被刺数刀,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藤县公安局在当天中午就将唐某抓获归案。经梧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5月24日,梧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判处唐某死刑,目前案件正在死刑核准阶段。

然而,本不富裕的邓家没有得到被告人的任何经济赔偿。邓松妻子年迈体弱多病,邓如秋受伤住院花去不少医药费,家中还有2个幼儿需要抚养,生活顿时陷入困境。

广西检察院方面了解情况后决定救助邓如秋及其母亲5万元,藤县检察院向县政法委为其争取了救助金3万元。同时藤县检察院还将邓氏父女见义勇为的事迹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该县县委、县政府召开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授予邓松、邓如秋父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分别给予奖励3万元和2万元。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