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民举报村官受贿 获市纪委监委5万元奖励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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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群众张华(化名)因举报村官受贿,近日在佛山市纪委监委举报中心领取了5万元(人民币,下同)奖金。

此前,张华向纪委监委实名举报2名党员村干部收受贿赂侵害村民利益等问题。经查实,被举报的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楼盘工程建设、房产销售等事项中收受承包商好处费数百万元。两名村干部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2013年,广东省纪委出台了《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根据举报人员对举报材料的真实度,配合度以及案情查处结果等标准,分5万、1万、5000元、1000元等四个等级奖励举报有功人员。这次张华受奖,也是《办法》实施以来广东佛山诞生的第一笔“顶额奖励”。包括此次奖励在内,佛山市近两年来共奖励了6名实名举报有功人员,涉及奖励金额6.1万元。

(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