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在京可申请公租房 可应聘事业单位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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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2月发布31项“惠台措施”后,各地陆续出台具体政策落实。今天(28日),在京台生台师政策信息沟通暨就业招聘会在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举办,来自在京40所高校的近70名台生和台籍教师参加会议。
据会上发布的消息,目前在京合法就业的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公租房,享受与北京市民同等条件。此外,台湾居民也可应聘到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学校等)就业工作。

在京台生参加一场招聘会。(资料图片)

此次会议是北京市积极回应在京台生台师关于加强政策资讯沟通和日常联系的需求,特别是贯彻中央近期出台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提升服务在京台生台师水准的具体举措。

据介绍,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已经发通知,对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就业相关规定以及招聘条件的台湾居民,可以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应聘到北京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就业的台湾居民在聘用管理、职称评审、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在京合法就业的台湾居民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险和住房公积金。

而在住房保障方面,目前在京合法就业的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公租房,享受与北京市民同等条件。

据悉,北京市正在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如明确在京事业单位就业台胞同等待遇、为台胞在京就业提供就业服务平台、就业政策辅导等。

(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