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称村干部修路毁父母坟地动杀机 山西汉持刀杀人一审判死
山西朔州市应县村委干部方某,去年修村路期间遭村民雷某持刀杀害。雷某辩称,方某带人修路时毁坏其父母坟地,故怀恨在心动杀机,但多位村民证实,修路并未挖到雷某家的祖坟。
此案近日有新进展。死者家属透露,凶手雷某一审被朔州中院判处死刑。
《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朔州中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57岁雷某是应县大临河乡柳坪村村民,死者方某是大临河乡长城沟村两委委员。
雷某辩称,2022年冬天认识方某。因方某带人修路,从其父母坟地路过,毁坏其父母坟地,故怀恨在心,萌生杀人恶念。
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6月30日上午8时半,雷某与方某扭打过程中,从腰后抽出尖刀朝方某连续捅刺数刀,致其身亡。经法医鉴定,方某全身多处刀伤,其中最大创口23.2cm×16cm,其颈部气管、血管及肌肉等均离断。
法院审理认为,雷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雷某主观恶性极大,杀人动机卑劣,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
2024年12月28日,法院以杀人罪判处雷某死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4.86万元(人民币,下同)。法院判决书显示,雷某曾表示自己愿意赔偿死者亲属,但他没有钱。
方某的亲属称,2025年1月9日取得法院判决书。雷某没有经济偿还能力,目前判赔的丧葬费并未支付。截至目前,雷某也没有提起上诉。
判决书载明,多位村民均证实,村内修路并未挖到雷某家的祖坟。雷某弟弟作证称,兄长杀害方某后便坐在地上声称要轻生,“就在地里坐著,吵闹著要自杀,并撩起自己的衣服露出肚皮,但最终没有自杀,他就躺倒在地里,我就打电话报警”。他又称,修路并无挖开其父母的坟墓,“修路的地方离我父母的坟还有十多米远”。
雷某弟弟表示,双方矛盾源于3年前方某开垦荒地给村民种植,“这块地离我哥哥的牛圈不远,导致他放牛不方便。他平时不止一次说过要杀方某,包括我和我妻子。他平时随身带著刀,我们也都防著他”。
长城沟村委会出具情况说明证实,2020年之后柳坪村、黑拉桥村等已合并于长城沟村,柳坪村隶属长城沟村管理。2021年10月长城沟村党支部选举为支委委员。11月,长城沟村委会选举为村委,并有相关任命文件。
谈及最终诉求,死者家属认为,方某作为村委干部,向乡县申请为村民修路,因为修路与雷某有过节,方某是因公在工作岗位遇害,应该认定工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