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安徽汉代古遗址 警方拘4名盗墓者 收缴古钱币及破损文物
近年来,盗墓题材的影视作品愈来愈受欢迎,有些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居然想通过“摸金倒斗”发一笔横财。
安徽合肥市长丰县公安局杜集派出所近日破获一宗盗掘古文化遗址案,拘捕4人,收缴被盗古钱币数十枚及破损文物数件。
合肥警方介绍,2024年12月19日,安徽合肥市长丰县杜集镇兴隆村一村民报案称,有外地不明人员在村内非法探宝,“有个情况,我发现这几天有几人像‘扫雷’一样在保护区挖坑”。
兴隆村周围地处汉代古遗址,是文物保护重点区域。眼见有异常,村民们也立即警觉。长丰县公安局杜集派出所接报后立即行动,通过走访摸排成功锁定其中2名嫌疑人的行踪,并于当天下午拘捕正在工地上“探宝”的冯某某与李某,更凭他们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在其住处拘捕同伙李某某与周某。
原来,冯某某、李某某等4人是多年的朋友,平时爱观看盗墓题材的影视作品。不久前,他们打听到长丰县杜集镇的汉代古遗迹正在做土地平整工程,几人一拍即合,决定盗挖古文化遗址,于是带铁铲、撬棍、金属探测仪等工具驱车出发前去“探宝”。
4人到达杜集镇后先去踩点,简单休整后便趁工地无人时开始动手“探宝”。现场共发现7处挖掘的“探宝”洞,收缴被盗古钱币数十枚及破损文物数件。4人对其盗掘古文化遗址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刑法》对盗掘、破坏、贩卖文物等犯罪行为都规定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广大市民莫要因贪念或猎奇心理触犯法律,若有发现文物犯罪线索,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共同保护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