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务员诈骗听众数万元票款后失联 长沙音乐厅:去年已离职
长沙音乐厅员工李某源被指收取多名听众的门票款后失联,涉额达数万元(人民币,下同)。
长沙音乐厅票务中心负责人称,李某源曾是该公司的票务工作人员,但已于2023年3月31日离职,李某源不退款是其个人行为。
《澎湃新闻》报道,2021年、2022年,上海彩虹室内合唱团曾计划在长沙演出,多名听众提早通过长沙音乐厅票务员李某源购买门票,但合唱团因疫情未能在长沙演出,李某源也没有向他们退款。
受害人小桃(化名)介绍,2018年在长沙音乐厅售票处现场购买音乐会门票时,认识了李某源,对方让她加微信,好方便以后购票。她之后多次通过微信转账,向李某源购买音乐会门票。
2019年4月1日,李某源将她拉入一个名为“长沙音乐厅会员服务1群”的微信群,群内约有200多人,并有音乐厅的另一名工作人员。
2021年、2022年,上海彩虹合唱团曾计划在长沙演出,后因疾情取消,小桃先后花费逾4000元通过李某源购买门票,“因为他每次总是说彩虹合唱团就来了就来了,已经在洽谈了,或者是,2023年一定会开等等。有两次他虚构了彩虹合唱来长沙的定档日期,导致我又加票”。
李某源还虚构中国钢琴家王羽佳的音乐会门票价格和演出日期。小桃介绍,除了彩虹合唱团和王羽佳的音乐会出问题外,其余场次都顺利出票。直至2023年12月,她才发现有问题的音乐会门票总额超过7000元,“要他退款,他总是不及时回信息,一会说在走签字报批流程,一会又说他自己在输液等等”。
2024年3月,小桃与长沙音乐厅沟通时,才得知李某源早在2023年3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她随即报警求助,并在维权过程中认识另外6名受害人,发现李某源在离职前以不退款方式侵占票款,并虚构音乐会场次骗取票款,7人合计损失3.6万余元。
虚构音乐会场次
据介绍,李某源曾虚构郎朗的迪士尼音乐专场演出,或将鲍罗丁四重奏、香港管弦乐团&梵志登、华沙爱乐&陈萨等多场音乐会虚构成在长沙音乐厅演出,甚至为受害人“量身定做”一场根本不存在的音乐会。
李某源主要以文字推荐加修图,裁剪演出地点、时间和主办方、logo等重要信息,让受害人误以为是长沙音乐厅的海报,从而支付票款。
受害人小刚介绍,若真实演出的场次未能出票,李某源会正常退款,但虚构的音乐会经常是买票后几个月才演出,“我们一时发现不了,等到不对劲找他,他就消失了”。更关键的是,李某源离职后还时不时说自己在开会、加班,还分享只有内部人员才知道的音乐会彩排情况,以及售票系统座位图。
2023年12月1日,李某源解散“长沙音乐厅会员服务1群”。不过,由长沙音乐厅官方微信号“长乐君”组建的“长沙音乐厅会员艺术沙龙”中,群昵称为“长沙音乐厅李某源”的李某源仍在其中。
小桃介绍,至少还有3人也因李某源不退款问题联系长沙音乐厅,时间点早于李某源的离职时间。有受害人称,“难道他一离职,损失就由我们这些受害人承担了吗?”。
音乐厅:李某源个人行为,与音乐厅无关
李某源曾向受害者称,音乐厅可以帮忙退款,“你所有钱都可以找音乐厅退。我有钱在那里,我的钱都交给音乐厅了”。然而,音乐厅表示是李某源的个人行为,与音乐厅无关。
小桃向内地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反映长沙音乐厅票无法退款的情况。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告知其由于音乐厅否认李某源将票款交给公司,市场监管部门无法为小桃调解退款。
12月16日,长沙音乐厅售票中心负责人刘女士称,有2、3位消费者因李某源不退款问题联系音乐厅,“这是他(李某源)个人行为,跟音乐厅什么关系?他都离职一年多了”,并表示音乐厅没有去找李某源,也没有报案。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灿认为,李某源虚构音乐会向他人售票,在离职后还继续虚构事实,向他人售票,收取他人票款后不出票且拒绝退还,甚至“人间蒸发”,是典型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罗灿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湖南省办理诈骗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的意见,李某源骗取的票款已经远超5000元刑事起点,本案符合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