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女捡到萌猴称有感情拒放归:想要点补偿 相关部门指涉违法

撰文: 盛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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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陆媒《百姓关注》报道, 一名旅居贵阳的西安女子在黔灵山公园捡到一只受伤的野生猕猴,抚养了半年后产生感情拒绝放归,有关部门表示女子行为涉违嫌刑事案件,女子终于同意归还,但要求经济补偿。

西安女捡到受伤猕猴有感情拒放归。(百姓关注)
西安女捡到受伤猕猴有感情拒放归。(百姓关注)

据报道,2024年6月4日下午,林女同朋友在贵州黔灵山公园散步,见到一只猴子被母猴子扔到水沟中,看见小猴子还在动,于是林女将其抱起,“当时小猴子的脐带和胎盘都还在身上。”

林女从水沟中将猴子救起。(百姓关注)
林女将小猴抚养至半岁。(百姓关注)

有人提醒林女,如果带走猴子,会被判囚3年兼罚款3000元(人民币),但林女仍然将小猴带回家救治。

随着猴子长大,一人一猴关系开始密切,小猴时常缠着林女,而林女外出办事时也随身携带小猴,甚至特制了一个背包。为了避免小猴叫声被邻居发现,她还养了两只鸭子试图混淆视听。

一人一猴关系密切。(百姓关注)
一人一猴关系密切。(百姓关注)
一人一猴关系密切。(百姓关注)

林女称不希望别人问自己猴子的来历,“很麻烦,我是救了它,我感觉我心理有点扭曲,我觉得做人都不堂堂正正了。”她还表示,舍不得把猴子送走,担心没人对小猴好。

一人一猴关系密切。(百姓关注)

黔灵山公园管理处副处长杨宇表示,林女士养猴子的事情他们早就知道了,也一直在和她交涉,因为猕猴属于野生猕猴,根据国家林业局专家的判断,不能进行人工干预,而园方也有野生动物救助站,可以救治动物。

贵阳自然资源局职员则表示,林女的做法已经涉嫌违法,只要饲养一只猴子就已经达到涉嫌刑事案件。

西安女捡到受伤猕猴有感情拒放归。(百姓关注)
西安女捡到受伤猕猴有感情拒放归。(百姓关注)

林女则认为,自己饲养了这么长时间,希望能得到经济上的补偿。自然资源局职员回应,不支持林女提出的经济补偿要求,并表示如果林女继续胡搅蛮缠,园方将会报警,由自然资源局与警方共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