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海底捞6次!北京女调料碗放死虫索偿 败露后获刑7个月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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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名36岁女子,涉嫌先后6次光顾海底捞时,将自备的死虫混入调料碗中,以投诉到食药监部门相威胁并进行敲诈。事件败露后,涉事女子表示自己因投资失败“欠了一屁股债”,才出此下策。近日,当地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下同)。

李某在碗中放入死虫的动作被海底捞闭路电视拍下。(北京日报)

据《北京日报》报道,今年5月,海底捞总公司盘点账务时发现,多间分店被人投诉用餐时发现虫子,而多笔赔偿都给了同一个女子李某,觉得其中有蹊跷遂向警方报案。

当地警方通过调查闭路电视、询问店员后发现,李某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间,曾在北京西城、丰台、通州、大兴、顺义以及河北燕郊的6间分店内,故意向自己的调料碗中放入死虫,随后以向食药监部门投诉为由,要求店方进行赔偿。

当中有3次顺利得手,首次敲诈李某获赔3000元现金和面值2000元储值卡。接下来两次分别获得餐费免单以及十倍赔偿1550元和1640元。惟之后三次败露,店内的闭路电视拍下了李某故意向碗中放虫子的动作,拒绝对其作出任何赔偿。

当地警方在李某暂住地检获一盒虫子。(北京日报)

5月14日,当地警方将李某查获,并在其暂住地找到了一盒死虫。李某对自己敲诈勒索的行为供认不讳。

在法庭上,李某供述称,之前做投资失败,不仅赔上自己和父母的存款,还“欠了一屁股债”。因为还钱压力大便鬼迷心窍,收集了住处的死虫,带到海底捞实施敲诈。之所以选择海底捞作案,是因为李某认为海底捞服务好,应该会赔偿她。

事实上,在6次敲诈海底捞之前,李某曾因同样的手段敲诈勒索其他餐饮被行政拘留过,但她并未吸取教训,改邪归正。事发后,李某家人代她向海底捞进行赔偿,最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