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非法引入外来入侵物种刑案 被告偷运过千只巴西龟获刑9个月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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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宗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一审公开开庭宣判,被告易某犯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罪成,被判囚9个月并罚款10万元(人民币,下同);扣押在案的1760只红耳彩龟予以没收。

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10月21日,易某驾车经口岸入境,未向海关申报,海关人员从该车天窗与遮阳板间隙及扶手箱下改装的暗格内,查获疑似红耳彩龟等龟类动物一批,易某未能出具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

红耳彩龟。(视觉中国)

经鉴定,上述涉案动物中的1760只红耳彩龟(又称巴西龟)为外来入侵物种,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参考总价为88000元。

9月19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宗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刑事案件一审公开开庭宣判。(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易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易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预缴罚金,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易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