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生被同学以锥子圆规狠扎218针 校方竟投票表决:不构成霸凌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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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影片在网络流传,在济南市章丘区章丘双语学校,一名六年级的女生提到被同桌男生用锥子、圆规等物品扎在身上,女孩回忆时哭诉称,“铁锥子扎进肉里7、8厘米(公分),里面的肉就都坏掉了,当时我真想死在学校里。”

对此,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称,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调查结果认为达不到校园霸凌的标准,引发内地网民公愤,怒批是“滑天下之大稽”。另外有一段网传影片,疑似是女孩的爸爸控诉,8月份的时候,学校开了一个关于该事件的认定会议,最终以表决方式“8:4”,多数决判定此事件不构成校园霸凌。

据了解,事件发生在今年6月份。事情发生时,男孩和女孩都是章丘双语学校六年级学生,两人是同班同学。男生是今年六年级才转来的新同学,曾称“我爸爸是校长”、“我在以前的学校把同学打到粉碎性骨折,我爸爸就赔钱了事”,暗示大家他是班里的老大,而女孩是班级成绩第一第二的优等生,两人被安排在了同桌,却是女孩噩梦的开始。

男生会用铁锥子、刻刀伤害女孩,在女孩的裤子上留下200多个孔洞、更会打女孩耳光、逼她吃铅笔屑、橡皮块,更会联同其他同学勒索和排挤女孩,并扬言“折磨妳是我的乐趣!”,女孩在影片中哭诉,铁锥子扎进肉里很深,连握把都要扎进去了,“当时我真想死在学校里,真的很疼很疼。”

事发后,女孩的母亲曾要求校方严惩施暴学生,对其作开除处分。但校方以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开除学生为由拒绝了女孩妈妈的要求。女孩妈妈也表示,事情发生后施暴学生家长态度冷漠,施暴学生拒绝道歉,仍然正常的上学。

当时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以及圣井派出所都参与调查。派出所给男孩和女孩及各自的家长都做了调查笔录,经过初步调查,派出所认为不构成立案标准,建议双方民事调解。

疑似女孩爸称:学校透过开会表决8:4不是霸凌

另一个影片则是一位疑似女孩爸爸的人发声,称在8月份的时候,学校开了一个关于该事件的认定会议,出席的除了律师以外还有当地派出所的民警。根据影片内容的描述,当时投票表决的时候共有14个人进行投票,其中有8张票认为该事件不是校园霸凌,4张票认为该事件是校园霸凌。最后的认定结果就是事件不算是校园霸凌。

济南市章丘区章丘双语学校。(网络图片)

9月10日,网络流传一段影片,疑似学校负责人回应认定是否构成霸凌的方式和程序,现场14个人进行投票,其中包括校方领导、派出所民警、律师等等。

9月13日,顶端新闻记者联络章丘双语学校,工作人员表示,区里面已经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具体情况可以关注调查组的进展和结论。章丘区教育体育局也称,针对上述事件,当地确已成立调查组,相关问题正在调查中,待调查清楚之后,会向媒体和公众进行反馈。

记者注意到,章丘区曾于5月7日召开全区预防学生欺凌工作部门联席会召开。区教体局、区人民法院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及部分学校分管校长参加。

律师:属于校园霸凌更可要求民事赔偿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校园霸凌属于严重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校园霸凌通常具有恶意的性质,是加害者故意对受害者实施的负面行为。

霸凌者通常具有聚众性,通过单次或多次的伤害他人肢体、或者使用语言及互联网等手段实施打击、欺负、侮辱等行为,造成另一方不敢反抗,遭受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可以认定为校园霸凌。

在本案中若男孩使用了用锥子、圆规等物品扎他人身体的行为,若具有惯常性,则极有可能属于校园霸凌,退一步来讲,即使不属于校园霸凌,男孩及家长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网民点睇:

14个人进行投票,其中包括校方领导、派出所民警、律师等等。 这种事能投票???
标准究竟在哪里?是要牙齿掉了、骨折那样的这样吗?就很高高在上的教条主义。完全不考虑这个年龄段被霸凌对未成年人的心理伤害。
谁说不是霸凌的就用针扎他的孩子218针,看看他还认为不是霸凌吗?
确实不是霸凌,是故意伤害,也难怪大家都不想生了,生下来这样被欺负,居然还投票来决定是不是霸凌,真是闻所未闻,滑天下之大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