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老夫妻上海洗660万买楼 8年都办唔到房产证 面临被查封风险
一对香港籍老夫妻8年前在上海一次性付清66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买了一个单位,但其后被告知因为在买楼前针对港澳台居民有了新的限购政策,不能办理房产证,这意味单位在将来无法继承和买卖。
报道又指事主家人希望可以退房退款,但开发商却称公司债务缠身,给不起退房款。由于产权仍在涉事开发商名下,该开发商债务缠身,单位面临被查封风险。
陆媒《看看新闻》24日报道指,庞女士和老伴桑老伯虽然出生在上海,但都持有香港身份,回到上海定居已有20多年。
在2016年,两位老人购买了上海青浦区正荣府小区一个120多平方米(约1291呎)的新楼单位。在一次性付清了660余万元的款项后,夫妇拿到了购房发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办理了网签。
2018年年初,单位正式交付,夫妇俩顺利住进了这个单位。不料半年后,他们却被房地产交易中心告知,不能办理房产证。
至于原因方面,庞女士称当时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是因为在他们网签之前,针对港澳台居民已经有了新的限购政策,必须缴满一年的个税才可以买楼。
补缴个税后被告知后补没用
庞女士称,在买楼时,她和丈夫一早就表明了香港居民的身份。而开发商从未与他们说起过需要缴税一事。为了拿到房产证,庞女士的女儿想法设法为母亲找了个公司,逐月补缴了一年的个税。2019年,他们再次来到交易中心时,又被告知后补是没用的。
到了2019年底,庞女士的丈夫因病去世。直到2023年,庞女士和几个子女开始尝试通过各种方法办理房产证,但都无功而返。
专家:开发商及房地产交易中心均有错
内地房地产专家严跃进表示,在此次事件中,开发商在交易流程中没有进行资格核验,显然存在过错。
严跃进又指出,事件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签系统存在漏洞脱不开关系,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在网签之前就要求置业者将所需材料上载到交易系统。
无法买卖继承还面临被查封风险
报道又指,除了无法办理继承之外,没有房产证还意味著这个单位将来无法买卖、无法置换和变现。
庞女士和家人难以接受之余,甚至想到了退房退款。但开发商却表示:公司债务缠身,给不起退房款。
报道引述庞女士的代理律师指,由于无法办理房产证,而单位的产权仍在涉事开发商名下,由于开发商债务缠身,单位面临被查封风险。
报道又引述律师提醒,置业者在置业前,还是建议亲自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就自己的限购情况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