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救灾物资被倒卖 仓库管理员私自出售受查

撰文: 林芷莹
出版:更新:

上海市民反映,近日在二手店购入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监制”字样的救折叠床。经查,仓库管理人员违规处理、私自出售救灾物资,导致流入市场。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已介入调查,二手店正追回已售出的救灾折叠床。

《中国慈善家》报道,上海市民代先生介绍,近日在浦东新区航兴路一间二手店内,花费160元(人民币,下同)购入两张塑封包装的折叠床,回家拆封后才发现,床上印有救灾物资相关字样及溯源码,并写有“扫码全程追溯”,床架上还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监制”字样。

二手店老板称,6月12日在浦东新区航瑞路一个高架桥下的棚内看到一批折叠床,就以每张53元的价格,购买了75张折叠床,共花费3975元。他表示,当时不知折叠床是救灾物资,“这批床至今也没有卖掉几张”,卖剩的折叠床已被卖方按原价回收,已卖出的几张床也被追踪回收。

上海市民反映,近日在二手店购入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监制”字样的救折叠床。(中国慈善家)

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调查发现,在该批物资的分拣清理过程中,仓库管理人员违规处理、私自出售,致使流入市场。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已将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线索报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已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折叠床上的溯源码显示,该批折叠床由宁波一象吹塑家具有限公司(下称“一象公司”)于2020年12月20日生产,并于2021年2月4日在上海交到某单位的仓库。

一象公司项目负责人介绍,公司在2020年参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招标项目,中标后按项目要求生产4万张折叠床。2021年2月,分别交付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局九三七处仓库和山东某仓库各两万张。

某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内的储备物资。(中国慈善家)

2022年4、5月,一象公司生产的部分折叠床送到上海方舱医院。疫情结束后,九三七处仓库要求公司处理方舱医院使用过的折叠床,再生产两万张床补库,“当时正是疫情期间,方舱医院用过的床,我们没敢处理”,由于双方未有商议好价格,公司没有生产新床。

国家政府采购网平台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中央救灾物资增储采购项目》文件显示,预算金额18亿的采购项目中,包括114万张木板折叠床。一象公司中标的4万张折叠床单价是214元/张,标的金额856万元。物资生产好后送到指定的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或因救灾需要按照采购人指令直接送至救灾现场。

8月1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仓库管理人员确认,2022年浦东新区处置的救援物资中有一批床。因新物资入库,今年5月开始要求对这批使用过的旧床清理消毒、塑封打包,送入钢厂销毁。

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查明,仓库管理人员违规处理、私自出售救灾物资,导致流入市场。(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印发《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对救灾物资的到期报废处理作出详细规定。有关部门对中央储备物资设定储存年限,到期后,经技术鉴定,质量和性能不能满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要求的中央储备物资可按规定报废,相关处置收入上缴中央国库。

对于储存年限到期后,质量和性能还能够满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要求,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定期组织质检,优先安排调用。

《办法》明确,未经批准,擅自动用中央储备物资或者变更储存地点,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中央储备物资缺失、质量明显下降等行为,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等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若将不应该报废的救灾物资认定已到达报废标准,导致国家利益受损,则可能涉及滥用职权罪等渎职犯罪;若物资确实达到报废标准,行为人在报废处置过程中通过非法手段,将该批木折叠床以全新名义放入市场流通,或明知存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可能而继续正常销售,则可能涉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