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校园为“明代关押苏三的监狱” 湖南汉遭行政处罚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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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一名男子近日拍片,指称一间学校的校园为“明代监狱”,吸引超过8000余次浏览。周六(29日),湖南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公安分局通报,其为网络谣言,已行政处罚1人。
通报称,近日,万宝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居民发布了一条时长约20秒的谣言片段,片中背景为娄底某校园图片,一男子指著背景上的学校称该校园为明代关押苏三的监狱。片段刚发布不久,便有8000余次浏览量。
经公安机关核查,此信息为谣言,民警迅速传唤发布该作品的作者配合调查。据交代,其为了提高自己短片的浏览量、点赞量,通过某短片平台发布该虚假影片。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