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童不堪老师打骂跳楼自杀 二审判决涉事教师维持无罪
2021年,江西九江市11岁男孩宽宽在自家小区高楼跳楼自杀,其父母在宽宽的身上找到一封遗书,内容为指认班主任邹某对其使用暴力。
2023年8月9日,该案在江西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法院认定被告、涉事教师邹某不构成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宣判被告邹某无罪。男孩父亲张定杰更当庭提出上诉。
今年(2024年)5月19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张某某、汪某某诉原审被告人邹某侮辱、虐待被看护人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宣告邹某无罪的判决。
2021年11月9日,江西九江市11岁男孩宽宽在自家小区高楼跳楼自杀,后来宽宽父母在宽宽的身上找到一封遗书,内容写道“本人的死亡不与父母、家长、社会和国家有关,只和邹瑜(张宽班主任)有关,他用暴力的手段。”
宽宽父母查看教室当天及前半个月监控发现,邹某多次对宽宽进行言语讥讽、侮辱,甚至还揪起学生的脸。2021年12月,张定杰夫妇向九江市濂溪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判定邹某犯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审判决称:男童死亡与老师行为不具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9日16时左右,九江市区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张某在其居住小区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接报警到达现场,发现张某身上有遗书一份,称其死亡与班主任、语文老师邹某有关。
事发前,张某存在多次未按规定的时间、质量完成作业的情形。教室监控视讯显示邹某在批评张某时使用了“欠债大王”、“言而无信”等言语,实施了调换座位、用小册子拍打头颈部、罚站听课等行为。邹某在课堂上批评教育其他同学时,与对张某使用的言语基本相同。
涉事教师曾辩称:幽默式教学
据了解,2023年4月29日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男孩父亲张定杰在接受陆媒记者采访时说,“被告邹某出庭了,看到她态度依旧很顽固,没有丝毫认罪认罚的态度,一直在逃避责任,对于此前教育局通报的她讽刺挖苦、侮辱歧视学生的行为拒不承认,并称她这是幽默式教学,对此我感到非常气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