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离婚冷静期遭丈夫捅杀 家属:凶手毫无悔意,盼法院判死刑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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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20日,在离婚冷静期第13天,35岁女子小霞(化名)被丈夫赵某超当街连捅数刀,失血过多后当场死亡。
3月21日,该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并宣布择期宣判。死者家属称,他们提供了凶手在案发前家暴、虐待和威胁小霞的一系列证据,可以佐证对方是有预谋的犯罪,并重申他们不接受调解及赔偿,“希望法律严惩,能判凶手死刑”。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披露,经检方审查查明,小霞因丈夫赵某超长期家暴提出离婚,之后赵某超多次以电话威胁等方式逼迫小霞见面,并扬言要杀害其家人。赵某超捅刺多刀致小霞死亡,并致与小霞同行的多人受伤。检方以赵某超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家属称,赵某超录口供时承认家暴,却在庭审现场狡辩、拒绝认罪,甚至没有向被害人家属诚恳地道歉。在庭上,赵某超表示他不想置妻子于死地,也没想伤害其他亲戚,但公诉人反驳称,“你不想杀人,为什么会带著刀去,要连续在被害人胸部捅刺七八刀,往他们的身体要害部位捅刺?这叫不想置她于死地吗?”。

案发现场。(潇湘晨报)

家属还提到,在3月20日的庭前会议上,赵某超家属不但否认其故意杀人的事实,还反称女方预谋杀人,“对方说是我们想杀他的儿子(赵某超),所以特意去了7个人,还约在了晚上。但事实是他一直威胁我姐姐,不见面就要杀我哥,我们是为了哥哥的安全才不得已见面的”。

此外,赵某超家属辩驳称,在提交离婚申请后的几天,被害人始终不肯见面,导致赵某超心情不好,加上当晚见面后看到有不认识的人,所以才情绪失控杀人。

3月21日,近10名的受害人亲属来到法院现场。受害人亲妹小玲透露,年迈的父母也特地从湛江赶到广州,由于法院仅同意两个旁听名额,母亲与一位不在案发现场的兄长被允许进入。

小玲称,母亲起初不敢到广州,很难克服心理障碍,“又想看看女儿当时的遭遇,看看赵某某是怎么说的,怎么能对女儿下得了这么狠的手”。她们期盼有公正的审理与判决,“我们放弃了所有赔偿,希望法院能够判处赵某某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