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3宗土地共享计划获原则性同意 涉2.16万伙公私营单位

撰文: 蔡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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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今日(3日)公布三宗获先导计划顾问小组(顾问小组)支持、以及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原则性同意的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先导计划)申请。该三宗申请分别在元朗及大埔区,拟提供共约21,600房屋单位,包括约15,100 个公营房屋单位。

该三宗申请包括恒地(0012)、会德丰旗下的大埔社山路及林锦公路(近林村)项目,预计提供约9,190个公营房屋/“首置”单位;拨作私人住宅发展的总楼面面积预计提供约3,640个私营房屋单位。

其余两宗为新地(0016)旗下元朗蚝洲路(近东成里)项目,将提供1,870伙公营房屋及1,260伙私楼;新世界(0017)元朗朗屏路永宁村项目,预计提供约4,020个公营房屋/“首置”单位;拨作私人住宅发展的总楼面面积预计提供约1,600个私营房屋单位。

↓↓恒地、会德丰大埔社山路及林锦公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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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申请未见存在不可克服问题

发展局又指出,上述三宗申请已取得顾问小组支持,以及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原则性同意。当局现阶段未见该三宗申请本身存在不可克服的问题,而项目所需的基础设施工程与项目的规模相称。另外,三宗申请所纳入的政府土地规模恰当,除提升房屋单位数目外,更有助完善发展布局,从而提升土地使用效率。

申请人仍须进行技术评估,确定发展参数,以及发展计划在交通、环境、基建等方面均无不可接受的影响,以便进行所需的法定及行政程序(如城市规划、道路工程刊宪及土地契约修订程序)。如进展顺利,相关工程期望最快可于2025年展开。

↓↓新地元朗蚝洲路(近东成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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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方又指,为配合精简发展程序,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时授权由财政司司长主持的土地及房屋供应统筹组,日后就已获顾问小组支持的申请,考虑是否在计划公布的框架下给予原则性同意。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按现行机制,在项目进行相关法定程序(如城市规划、道路工程刊宪)时作出审核。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先导计划旨在释放政府规划研究及保育范围以外私人土地的发展潜力,在政府主导的土地供应项目以外发挥补足作用。在先导计划下,用地因整体基建提升而新增的住用总楼面面积,将按70:30的比例拨作公营及私营房屋发展。一如其他土地契约修订,申请人需向政府补地价。

↓↓新世界元朗朗屏路永宁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