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监局提醒市民留意所聘用物管公司有否领牌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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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业监管局以“迎接物管新一页 监管有道更专业”为主题,推出电视宣传短片及电台宣传声带,并于昨日起在全港各电视及电台播放,提醒市民为其物业提供物管服务的物管公司必须于2023年8月1日起按法例持有有效牌照才可继续于物管业发牌制度过渡期(至2023年7月31日)后无间断提供物管服务。

监管局主席谢伟铨表示,留意到已有业主组织于进行招标采购物管服务时,加入投标者必须持有由监管局发出的物管公司牌照作为先决或优先考虑聘用的条件,特别是服务期会跨越过渡期的物管合约,以确保过渡期后相关物管公司可按法例持有牌照提供物管服务。上述情况反映社会各界已逐渐意识到物管业发牌制度的重要性,香港物管业朝专业化优质化迈向新里程。

物管业发牌制度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至今,监管局已发出超过7600个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目前已有270多间物管公司递交牌照申请,当中88间已成功获发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