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物业】菽园新台1971年“送让契”单位 3230万易手
撰文: 陈嘉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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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炽热,不少另类物业也录成交,而这一次的“另类物业”并非凶宅,而是其屋契较特别。
利嘉阁地产礼顿山分行(B组)高级经理刘玉麟表示,市场新近录得跑马地菽园新台中层E室成交,单位实用面积约1,564平方呎,建筑面积约1,950平方呎,为三房两厅连一套房设计,外望开扬景观。
该屋苑已无其他放盘
他表示,原业主以3,400万元放盘,经议价后,以约3,230万元成交,减价170万元或5%,折合实用面积呎价约20,652元,折合建筑面积呎价16,564元。据悉,原业主于1971年12月,以送让契方式获得上述单位。
刘玉麟又指,此为该屋苑本月首宗二手成交个案,而现时于市场上并无同屋苑放盘提供。
“送让契”物业或涉及债务风险
地监局指出,送让契是一份由业主(“赠与人”)以馈赠方式将物业的法定拥有权让予受赠人的文书,购买该类物业可能涉及风险,如可能无法取得任何或足够的按揭贷款,或在转售该物业时无法证明其良好业权。
根据《破产条例》,倘若赠与人被判定破产,并在有关的破产呈请提出当日之前的5年内曾向他人馈赠物业或无偿转让物业的话,破产受托人有可能将有关的“送让契”或“无偿转让契”作废,该物业的业权或因而受到不良影响。刘补充,银行多拒绝向年期少于5年的“送赠契”单位提供按揭,因可能该单位或涉及债务,有被收回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