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反疫苗令示威:高呼“自由”的人们缘何自比犹太人?
近来,欧洲再度成为新冠疫情中心,不少主要国家疫苗接种比例尚未足以阻止病毒急速传播,因此各国都以不同方式收紧抗疫管制。例如一度是政治禁忌的全国强制接种疫苗令在德国已成讨论话题,其卫生部长施潘(Jens Spahn)更指冬季结束时德国人“不是打了疫苗、治好了就是死了”。当中,已在11月22日进入全国封锁管制的奥地利,更将成为首个强打疫苗的西方民主国家。
新一波的抗疫措施,在欧洲多国引发时而暴力的示威,人们高呼“自由”口号,甚至戴上德国纳粹时代强制犹太人配戴的“犹太星”(Judenstern)标记,上面写着“未接种疫苗”,将强打疫苗的命令比作昔日的纳粹暴行。
相较于去年的抗疫措施,欧洲各国新一波的行动都有明确针对未接种疫苗人士的意味。虽然意大利、法国等国几个月前已实施所谓的“绿色通行证”或“健康通行证”之类的措施,要求人们要有疫苗接种证明或阴性检测结果才能进入餐厅等公共场所,但奥地利月中却带头标榜以“惩罚性”措施针对未接种疫苗人士,实施禁止非必要离家的封锁措施,打着“对未接种疫苗人士的封锁”的旗号,引发重大争议。
其后,奥地利虽然已将封锁措施扩展至包括已接种疫苗人士的全国人民,预计为期20日,但其针对未接种疫苗人士的禁足令可能会长期维持,而该国政府也表明会在来年2月强制全民接种疫苗。
惩罚“不打疫苗”惹反弹
类似奥地利针对未接种疫苗人士的措施,一时之间已成星星之火。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本周已落实针对未接种疫苗人士的管制,德国多地也将实施类似的限制,而包括巴伐利亚州长索德(Markus Söder)在内的重磅政客也呼吁落实全国强打疫苗令。
虽然“惩罚性”措施实质上与意、法等地既有的措施其实只是一个铜币的两面,但宣传上的差异似乎引发民众更重大的抗拒。在过去的周末,维也纳、罗马、布鲁塞尔、罗黎世、法国加勒比海属地瓜德罗普岛(Guadeloupe)、克罗地亚首都萨格勒布(Zagreb)等地都有反疫苗相关措施和封锁政策的示威。
在重新实施局部封锁(餐厅提早打烊、运动赛事闭门进行)的荷兰,多个城市连夜爆发暴动,当中连救护车也受到攻击,鹿特丹市长大骂示威是“暴力狂欢”,首相吕特(Mark Rutte)更指示威者是动用纯粹暴力的“白痴”。不过,该国的极右“民主论坛”(FvD)领袖鲍德(Thierry Baudet)则称该国政策是将“未接种疫苗的人变成新的犹太人”。
欧洲的示威者,以反疫苗人士为主,当中也夹杂了类似奥地利自由党(FPÖ)等右翼政党对于强打疫苗的强烈反对宣传(“疫苗种族隔离”、“两个阶级的社会”是他们的口号)。另外,还有一些自由至上主义者、另类疗法信徒等等。
但无论这些人的背景如何,正如奥地利街头的“自由”和“抵抗”口号一般,以疫苗接种作差别待遇对不少示威人士而言,是对个人自由的侵犯,几乎与纳粹德国初时标示犹太人以剥夺他们的基本人权、财产、工作权等的行动无异。
到底类似强打疫苗令之类的措施是否真的侵犯了个人的自由?
消极与积极的两种自由
骤眼看来,这个问题的答案甚为简单。如果自由只是不被外部因素限制行动的话,国家强制人民接种疫苗,或者禁止未接种疫苗的人进入一些公众场所,当然是侵犯了个人的自由。
在哲学家伯林(Isaiah Berlin)比较明确的区分中,这种自由是一种消极的自由(negative liberty),是“免于一些阻碍”的自由。正如一个烟瘾难止的人在空旷的户外有自由吸烟的那种自由一般。
但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个烟瘾难止的人,即使没有被任何外部因素阻止其吸烟的行动,却不自由——因为他不能压止自己的烟瘾,反过来被烟瘾主宰。这里的自由就是一种积极的自由(positive liberty),即是“自主去做一些事情”的自由。
虽然这两种自由的区分有甚多理论性的争议,但正如《自由》(Freedom)一书作者Sebastian Junger所指出的一般,人们对于自由的理解往往因为人类社会历史性的原因而偏向于消极自由的一方(或者他所指的自由作为一种条件,而非一种行动)。
捍卫自由的历史偏见
在书中,他写道:“在人类历史的大多数时间,人们需要为得到自由而至少受苦,甚至要为之丧失生命。”这里的受苦和丧失生命,主要来自历史上两种对于自由的威胁。
其一,是来自外部敌对社群的威胁,人们在此威胁之下要随时面临被攻击、被杀、被奴役的命运。其二,就是来自自身社群的威胁,当一个社会有能力抵御外敌之后,它就很有可能有足够的组织能力去让一个滥用权力的统治者去压迫其人民。
这两种威胁所能威胁到的自由皆是消极的自由,而且通常牵涉到政治哲学家罗尔斯(John Rawls)所指出的“社会基本必需品”(social primary goods),即一个理性的人不论想要得到什么都必须先具有的东西,诸如基本权利和自由(例如行动自由、选择工作自由等)、收入和财富、个人自尊的社会基础等等。
人类长久以来都面对这两种对自由的威胁,这段历史就构成一种偏见:人们对于捍卫自由的想像往往停留于捍卫消极自由的层面,而且将任何消极自由的侵害看成对于“社会基本必需品”这种必不可失之物的侵害,因此不得不为此抛头颅、洒热血般的去捍卫。
虽然这种情况的确适合于纳粹德国治下犹太人的情况(毕竟他们连生存权也受到威胁),却似乎不适用于欧洲国家针对未接种疫苗人士的差别待遇。
限制自由才能保障自由?
一方面,对于捍卫消极自由的强调,往往忽略了积极自由,以及其基础往往存在于社会之中的事实(试想像任何一样你作为自我实现的目标而决意达成却能脱离社会而得的东西)。
由于社会的存在本身,就必然带来对于消极自由的限制——例如,在最基础的层面,我们都丧失了随意杀人的自由——因此,对于消极自由的限制本来就是积极自由的先决条件,并不是任何对于消极自由的限制也应该被抵制。
在疫情的例子中,如果没有抗疫管制,导致医疗系统超负荷,或者一些原不该丧失性命的人丧失性命,一些原本能实现自我的个人的积极自由将被夺走。
现实政策问题不涉自由的存亡
另一方面,在类似欧洲国家的现代社会之中,对于消极自由的限制,往往都不牵涉“社会基本必需品”,因此并非对自由的根本侵害,而是对于何种较为次要的自由作出政策上的限制对维系社会最有利的问题——例如提高税率作财富再分配、在靠右驾驶的国家的人将失去靠左驾驶的自由等。
这些都是不必抛头颅、洒热血去捍卫的自由,而是能透过国家既有的制度去解决的现实政策问题(例如公众舆论、学术研究、公投、选举、司法制度等等)。
问题在于,经历过长久捍卫自由的历史,人们往往将过去的面对自由威胁的思想架构套用在现代社会之中,试图在这个社会之中寻找从根本上威胁自由的人(外国和本国政府往往成为最便利的对象),将对限制何种自由的实际政策争议提升到自由存亡的层次,重演很多时候已没有现实需要的抛头颅、洒热血剧本。
但正如Junger所言,“在现代民主社会之中,自由与生存都或多或少受到保证,我们极少需要(为自由)而作出公共牺牲的精神。”
当然,这种为自由而公开牺牲自己的精神有着现实难以匹比的历史性浪漫,而将自己比作对抗纳粹的英雄或者被纳粹迫害的犹太人也具有现代社会难以给予的伟大感。不过,现实始终不是历史故事,也不是小说剧情。将两者误当同一在街头上抛头颅、洒热血的,也许符合了上文荷兰总理对示威者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