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传将强迫互联网巨头共享数据 新规未必能实现科技主权
10月12日,英国媒体引述消息人士称,欧盟目前正在拟定一个包括最多20家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名单,将针对名单上的企业实施更加严格的规管以限制其市场支配能力。而根据目前商讨中的标准,美国的几间互联网巨头——包括Apple、Google、Facebook和亚马逊(Amazon),都很有可能成为此次新规的目标。
此次举措显然是欧盟对近年来逐步加快推行的“数据主权”战略的又一次集中发力,但从目前的消息来看,新规能否对诸多强大的互联网企业形成威慑、以及能否为欧盟企业成长、提高竞争力铺路,依然成疑。
新规强制数据共享
根据报道,欧盟新规将强制“名单”上的企业与其他规模较小的竞争企业分享数据,并规定企业有义务使其信息搜集的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此外,新规可能禁止这些企业在各自互联网平台上对其自身的服务优待处理,而置其他同样在平台上提供服务的企业于不利地位;对于商业客户为广告服务而提供的用户数据,企业不能将这些数据用于广告以外的目的。
这一系列的措施无疑在迫使互联网巨头与竞争企业共享其核心优势——对用户数据的掌控权,这样便缩小了这类企业与其他更小的企业在资源方面的差距,让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有了与其竞争的能力。
欧盟坎坷的“科技主权”之路
过去近十年来,欧洲议会的议员们目睹着美国以及中国的互联网企业日渐壮大,在欧洲市场也逐渐占据了主导权,而欧洲的互联网企业丧失了先机、难以与其抗衡。
根据投资公司GP Bullhound的数据,欧洲最有潜力的两家互联网企业——来自瑞典的串流音乐平台Spotify以及德国的电子商务公司Zalando ——其市值相加可达420亿美元,相比之下,阿里巴巴市值约为4800亿美元,Facebook市值更达近5500亿美元。此外,在2000年以来创立的科技公司中,欧洲科技企业的整体估价只占全球的17%,而亚洲和美国企业则分别占到35%和48%。
2019年冯德莱恩(Ursula von der Leyen)就任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主席后,便提出了“科技主权”(technological sovereignty)这一概念,并由其副主席维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主导政策制定。在与Google的多次反垄断法律摩擦但收效甚微后,欧盟在今年开始筹备包括《数码服务法》(Digital Services Act)在内的法律法规的公众咨询和立法,预计在今年底内完成。
矽谷企业方面虽尚未做出回应,但面对如此强硬的措施,企业很可能会予以强烈反击——但具体以什么样的方式反击还有待观望。
互联网巨头难被复制
退一步说,即使这次欧盟能够削弱互联网巨头的产业垄断,如果欧盟自身不能培育有竞争力的互联网企业,最终也无济于事。但欧盟过去几年在这方面做出的尝试几乎都收效甚微。其难点之一在于各国资源难以被集中起来。
此前,法国和德国曾计划联合研发并推出一个名为Quaero的搜寻引擎,该野心勃勃的计划以创造欧洲版的Google为目标,最初设想是以图像、影片等多媒体搜索功能为其竞争优势。除了法国和德国政府的出资外,项目还获得了欧盟的资金支持。但由于两国在网站设计上的意见分歧,最终德国方面撤资并退出项目,宣称将研发一款本国的、规模更小的搜寻引擎。其后,这个由法国独立进行的项目在2013年结束,几乎没有产生任何影响力、更不要说挑战Google的地位。
除搜寻引擎外,欧盟今年在云端服务网络上推出的新项目Gaia-X也并不被看好。美国IT研究咨询公司Gartner分析师预测,今年全球公共云端服务市场将增长 17%,达 2,280 亿美元,分析师 Rene Buest 表示,等到Gaia-X被正式推出,云端服务巨头早已迅速占据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