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裁定未有替代役属“违宪” 韩国强制兵役未来料将改变

撰文: 欧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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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宪法法院周四(28日)作出了一项重要的判决:根据韩国《兵役法》,对因宗教或信念等理由的“良心拒服兵役者”作出处罚的规定并没有违宪,但同时认为因国家未有为拒服兵役者提供“替代役”便予以处罚属侵犯人权。这次判决将可能改变韩国的未来兵役制度。

有团体在宪法法院门外集会,抗议“良心拒服兵役者”非违法,不应判监。(视觉中国)

韩国自立国后为应对随时发生的朝鲜战争,实行强制服兵役制。韩国规定所有年满20至30岁的男性必需服24个月或以上的兵役,违例可遭监禁。韩国容许一些患有严重病患或对国家有特殊伟大贡献的人有免除兵役的可能,但不包括“良心拒服兵役者”。

因宗教或信念拒服兵役

所谓“良心拒服兵役者”,是因宗教或信念等的理由,拒绝服兵役。1998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决议指出必需顾及这批“良心拒服兵役者”,为他们设立非惩罚性的替代方案。现时一些国家或地区,如德国及意大利等已设立替代役,让拒服兵役者参与服务公益事务如老人院、医疗机构等,以代替兵役。

韩国虽认同良心拒服兵役者,但不承认替代役选项。根据现行法例,拒服兵役者需处3年以下徒刑。2000年韩国一名佛教信徒公开声称因宗教理由拒服兵役,引起社会议论。过去宪法法院亦曾多次就是否应强制服兵役作出辩论,但至今政府仍未设立替代役。据《韩民族日报》报道,自2013年至今年5月,因良心拒服兵役者被判刑人数有1790人,另有966人正等待审判。

2004年卢武铉时代韩国曾牵起一阵要求增设替代役的呼声,但在李明博上台后就沈寂下来。(网络图片)

惩处拒绝服兵役者“合宪” 但无替代役“违宪”

韩国宪法法院周四的判决中,以3人赞同、3人反对、1人驳回宣判《兵役法》中拒绝服兵役者需受惩处为“合宪”;但以6:3宣判政府未有为良心拒服兵役者设立替代役为“违宪”,要求政府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就《兵役法》第5条作出修订,制定替代役。

在法院门外等待的团体对判决感到高兴,市民团体代表向记者表示这是“虽然迟来但值得祝福的决定”。报道指现时韩国最主要拒绝服兵役的,是耶和华见证人的信徒。而除宗教理由外,世界各国亦开始接受因宗教以外理由,支持者都给予了积极的肯定。

随着社会走向现代化及人权意识提高,韩国要求就服兵役作出改革的呼声渐高。两韩关系修好朝鲜半岛降温,应否继续强制服兵役亦在近日成为社会话题。宪法法院的裁定具有重大意义,将直接影响韩国未来的服兵役制度。而对于现时正接受审判的966人及仍被监禁的人来说,这亦可能是改变他们命运的转捩点。

韩国过去经常发生艺人或运动员能否免除兵役的争议,国防部已发表声明表示将按宪法法院判决,尽快制定替代政策。而现时正处于审判阶段的拒服兵役者,需等待最高法院就宪法法院的裁决再作定论。有分析指出,政府可参考外国例子,制定完善机制判辨申请人拒服兵役的理由是否恰当以避免滥用,同时设立让大众接受而合理的替代役工作和役期。